注意!宿迁电动车上牌方式有变!
2019年06月27日15:16 来源:宿迁之声
通 告
因网络版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需要进行功能升级调试,受其影响,“宿迁交警”微信公众号“在用电动自行车互联网登记备案申请平台”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将同时不能受理非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申请。如果在用非标电动自行车需要备案登记的,请到就近的公安交管部门授权的邮政代办点通过手机APP免费办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相互转告。
友情提醒: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请勿通过微信公众号申请备案登记,否则将无法读取您提交的数据;2.通告发布前已经通过公众号申请且自取号牌的,请在通告发布之日起2日内及时查询审核情况,并保存电子行驶证,自审核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领取号牌;3.网络版平台升级调试开放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9年6月26日
网点
宿迁交警提醒
1、所有在用电动自行车需在2019年10月14日前完成登记上牌;
2、车辆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整车合格证明,携带车辆至就近邮政部门申请代办。如无法提供车辆来历证明或者合格证的,或者手续不齐全,需要本人手写一份书面证明,排除车辆盗抢、拼装改等情形;
3、对已经申领过市县公安机关发放的旧式电动自行车牌证的车辆,原有牌证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上牌,可以继续使用;
4、自愿选择购买保险及办理其他业务,遇强制收费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527-83853370;
5、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等相关咨询服务电话:0527-96122,0527-84352980(市车管所)。
总共: 1页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