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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中心城区一波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发布!

2019年07月02日15:16   来源:微播宿迁

宿迁市实验小学2019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2019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和《宿城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校2019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将于7月11日正式开始,现将招生简章予以公布,请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一、施教区范围

  根据2013年6月市政府出台的《宿迁市中心城区小学施教区调整方案》,我校的施教区范围:东至京杭大运河,西至古黄河,南至环城南路,北至洪泽湖路。

  经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市实小施教区招生工作延续2018年招生政策,2019年市实小一年级将在南、北校区同时招生。施教区划分为北校区核心区、南校区核心区和两校区自选区,具体划分如下:

  核心区是指在充分尊重此校区原施教区范围的基础上,距离校区较近,方便交通的施教区域。属核心区的适龄儿童应到指定校区就读。

  自选区是指处于两校区结合部,距离两校区距离相对接近的施教区域。属自选区的适龄儿童根据家长自愿申请,任选其中一个校区就读。

  北校区核心区划分范围:

  (1)东至京杭大运河、西至古黄河、南到西湖路、北至洪泽湖路;

  (2)东至黄河南路、西至古黄河、南至老卫生路、北至西湖路;

  (3)东至中山南路、西至黄河南路、南至新卫生路、北至西湖路。

  南校区核心区划分范围:

  (1)东至京杭大运河、西至幸福南路、南至项王路、北至西湖路;

  (2)东至京杭大运河、西至黄河南路、南至环城南路、北至项王路;

  (3)东至幸福南路、西至黄河南路、南至项王路、北至新卫生路。

  两校区自选区划分范围:

  (1)东至幸福南路、西至中山南路、南至新卫生路、北至西湖路;

  (2)东至黄河南路、西至古黄河、南至环城南路、北至老卫生路。

  二、报名条件

  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即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接受过完整三年学前教育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7月11日—7月15日,登录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http://ygzs.sqjy.cn)报名入学。

  2.网上审核通知:7月12日—7月16日,网上审核短信通知。

  3.现场材料审核:7月13日—7月17日(网上报名经审核材料不全的,据短信通知携带指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审核)。

  4.调查核实时间:7月17日—7月20日。

  5.通知录取时间:7月21日—7月23日(信息发送至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

  6.发放录取通知书:7月24日—7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1.入学资格认定根据《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规定执行,凡我校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

  2.从2014年起,在小学阶段六年内,已用于施教区生源资格认定的房产,不再作为其他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

  3.根据江苏省学籍管理要求,凡未满六周岁或已读过一年级的儿童不得报名,否则无法登记注册学籍。

  报名、招生咨询电话: 81001705    81001806

  宿迁市实验小学

  二〇一九年七月一日

  附: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

  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就可以认定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施教区条件。

  一、关于户籍的认定

  指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具有常住户口或居住证,凭居民家庭户口簿或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二、关于实际居住地的认定

  指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凭房产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等不作为施教区内房产进行认定。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施教区内房产进行认定: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有房产(用途为“住宅”)且长期居住的,根据房产证进行认定。

  2、因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无房产,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的,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进行认定。(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房产,必须提供产权赠予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父母的合法赠予书。)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外无房产,但实际居住在施教区范围内且住房是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合法自建的,可根据所在单位提供的适龄儿童少年随法定监护人正常居住的有效证明材料(原始合同文本、购房票据等)进行认定。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新购房产(当年8月31日前交付使用),依据提供的购房合同、契税缴纳、房屋维修基金、房产证正在办理或二手房个人所得税证明材料及房产过户正在办理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等进行认定。

  5、居民自建房但无房产证的,按当地街道办(居委会)在拆迁时开具的原始“指界通知书”(居委会指定地界让居民自建房屋的通知书)或者购买宅基的原始票据进行认定。

  6、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安置且施教区外无房产的,或者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且房屋为期房的,拆迁过渡期间两个学年度内,其子女可选择在原住址施教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两个学年度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7、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有房产,适龄儿童少年为孤儿或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以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进行认定。

  8、房产证上有多名房屋所有权人的,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排在第一位进行认定(以房产证上排名第一位或产权份额最大者是否为适龄儿童法定第一监护人进行认定)。

  从2013年起,按施教区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小学阶段六年或初中阶段三年内,已用于施教区生源资格认定的房产,不再作为其他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多子女户除外)。

  本认定办法解释权属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

南师附中宿迁分校 2019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简称“南师附中宿迁分校”)是由宿城区人民政府与百年名校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联合创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

  南师附中宿迁分校的创建,旨在进一步放大优质教育资源,担当更多社会责任,让宿迁孩子在家门口享受优质教育的梦想成为现实。学校秉承南师附中优良的办学传统,慎聘良师,锐意实验,诚朴育人,致力于打造一所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品牌特色学校。

  为有序做好2019年一年级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不招收年龄不足或已有一年级学籍的儿童,仅招收符合施教区条件的学生。

  二、招生规模

  约1300人。

  三、施教区范围

  小学:东至振兴大道,西至通湖大道,南至清水河,北至古黄河。

  四、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7月11日—7月15日。

  施教区内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由其监护人登录“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http://ygzs.sqjy.cn),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2.网上审核:7月16日—7月17日。

  网上审核施教区报名材料。【网上报名成功,不用现场提交材料,静候审核通过与否的手机短信通知,并按照信息提示内容操作】

  3.线下审核:7月18日—7月19日。

  网上审核没有通过等特殊情况,学生监护人按反馈短信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招生办提交材料,现场审核。

  材料一般包括:①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如房产所有权人不是学生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和关联证明;⑤出园证;⑥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⑦因特殊情况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4.补充材料和特殊情况处理:7月20日—21日。

  家长在提交材料时发现缺少相关材料的,按规定补齐后送交学校招生办。

  5.资格审核、联网查验或入户调查:7月22日—23日。

  根据《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宿区教发〔2015〕31号)文件精神及《宿城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实施办法》进行资格审核,针对特殊情况进行联网查验或入户调查。

  6.公布审核结果:7月24日。

  公布审核结果、家长在线查询审核结果。

  五、应知事项

  1.在小学阶段六年内,已用于施教区生源资格认定的房产,不再作为其他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多子女户除外。

  2.所有新生必须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验证方能就读,凡已就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得以新生资格报名。

  3.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信,房产证、户籍等证明原件将通过相关部门进行查验。如有伪造行为,将取消入学资格并报送相关执法部门。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的房产用途应为“住宅”,且长期居住,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等不作为施教区内房产进行认定。

  5.本着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原则,施教区内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其监护人应通过“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提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等特殊情况,按反馈短信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招生办提交材料,现场审核。

  招生期间学校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6.因学校食堂已无空余餐位,无法满足新增学生就餐需求,故学校不为2019年一年级新生提供午餐服务。

  六、咨询方式

  招生电话:0527-88018408

  “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操作:

  咨询电话:0527-88018408

  “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网址:http://ygzs.sqjy.cn

  微信公众号:nsfzsq2009

  邮箱:nsfzsq@126.com

  网址:www.nsfzsq.cn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

  2019年6月

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2019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坐落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通达大道和阳澄湖路交汇处,是按现代化标准兴建的苏宿园区第一所九年一贯制公立学校。学校由苏宿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宿迁市教育局合作共建,来自苏州工业园区名校的管理团队全程参与规划、建设和运营,是苏宿两地合作领域全面拓展、合作内涵进一步深化的重要标志。学校以“育生命自觉、筑博雅人生”为办学理念,努力培养拥有苏宿情怀、中国梦想、世界视野的优秀学子。为有序做好2019年秋季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教区范围

  (一)东至振兴大道,南至西湖西路,西至通湖大道,北至清水河;

  (二)东至通湖大道,南至古城路,西至普陀山大道,北至青海湖西路。

  二、招生对象

  (一)一年级新生须年满6周岁,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二)一年级仅招收符合施教区条件的学生

  (三)根据宿教基发【2019】18号《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学校不在非起始年级招生。

  三、招生流程

  (一)7月11日-7月12日:家长网上填报

  (监护人要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

  根据《宿迁市2019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2019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招生,用户访问网址http://ygzs.sqjy.cn/,进入“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参照《阳光招生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及《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报名操作流程图》(附件2)。

  监护人按照流程在网上填报信息后,学校线上审核组会第一时间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审核,报名系统会将审核情况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至监护人手机号码上,监护人可查看短信内容了解相关信息。

  线上报名审核通过的学生,无须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报名系统会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线上报名审核未通过或不能线上报名的,请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二)7月11日—20日:学校网上集中审核

  (三)7月13日—7月14日:现场审核

  监护人网上填报完成后,按短信反馈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地点提交材料,现场审核。

  审核地点为: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北校区

  材料一般包括:

  1.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施教区内新购房产目前尚未交房的,但2019年8月31日前可以交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已经交房,尚未拿到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房产证正在办理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出园证;

  6.因特殊情况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7月24日:家长递交补充材料

  前期所提交材料不全的,办齐后补交到相应审核地点。

  (五)7月24日—26日:材料审核及录取通知书发放

  按照《苏州宿迁工业园区2019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进行材料审核,并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网查验;审核通过的,按照宿迁市教育局统一规定公示录取名单。

  根据宿迁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报名时间和要求,对录取的学生按规定发放入学通知书,同时签发小学六年一学位告知书(届时电话通知家长到校领取)。

  四、其他应知事项

  (一)在小学阶段六年内、初中阶段三年内,已用于施教区生源资格认定的房产,不再作为其他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适龄儿童少年中途转学或多子女户除外。

  (二)所有年级不招收留级生,凡已就读过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不得以新生资格报名。

  (三)所有新生必须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验证方能就读。

  (四)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信,房产证等证明原件将通过相关部门进行查验。如有证件伪造行为,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房产的用途应为“住宅”且为70年使用产权,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等不作为施教区内房产进行认定。

  (六)如果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户口、实际居住地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校将报园区有关部门审查夫妻双方住房是否唯一。

  (七)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上必须有法院等国家机构的公章)。

  (八)此招生简章只针对起始年级,且符合《苏州宿迁工业园区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的地段生。

  (九)本着“一张网”、家长“少跑腿”的原则,施教区内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其监护人应通过“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提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等特殊情况,按短信反馈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招生办提交材料,现场审核。

  (十)招生期间学校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五、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ssfls.cn

  微信公众号: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

  招生电话:0527-81888332, 0527-80978699

  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

  2019年7月1日

宿迁市实验学校2019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2019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宿教基发【2019】19号)及《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宿区教发【2015】3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接受过幼儿园教育、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二、招生人数

  300人。

  三、施教区范围

  根据《宿迁市中心城区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优化调整方案》,我校施教区范围为:

  区域一:东至发展大道,西至迎宾大道,南至微山湖路,北至古黄河;

  区域二:东至发展大道、西至平安大道、南至西湖路、北至微山湖路以及东至平安大道、西至迎宾大道、南至青海湖路、北至微山湖路。

  其中,区域二为我校与宿迁市实验小学青海湖路分校双选学区。

  四、招生流程

  1. 网上报名及审核

  时间:7月11日至7月13日;

  施教区内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由监护人登录“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http: //ygzs.sqjy.cn),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对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网报审核不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提交材料现场审核,或参加现场报名。

  2. 现场报名(网上无法报名需现场确认的)

  时间:7月14日至7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现场报名地点:宿迁市实验学校东校区;

  现场报名需带材料:(1)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监护人及孩子《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出园证原件、复印件;(5)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2张;(6)特殊情况,工作人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概不退还。

  3. 调查核实

  时间:7月16—19日;

  按照区教育局发布的《宿城区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进行材料审核,并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网查验或入户核实。

  4. 公示预录取名单

  时间:7月20—7月22日。

  5. 发放录取通知书

  时间:7月23日至7月31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五、有关说明

  1. 凡我校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

  2. 入学资格认定根据《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规定执行。

  3. 根据江苏省学籍管理要求,所有报名学生必须提供真实身份证号,已有学籍的学生不能报名,不满入学年龄的不得报名,否则无法登记注册学籍。

  4. 根据市教育局《宿迁市2019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学生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将无法入学就读。

  5. 本着“一张网”、家长“少跑腿”的原则,施教区内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其监护人应通过“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提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等特殊情况,按反馈短信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现场报名地点提交材料,现场审核。

  6. 施教区内招生完毕后,如有空余学额,将面向施教区外招生。

  六、咨询方式

  1.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27-80970202,(陆老师)13951249655

  2.“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操作咨询电话:(王老师)13851376773

  3.“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网址:http://ygzs.sqjy.cn

  4. 学校网址:http://www.sqssyxx.com

  宿迁市实验学校

  二〇一九年六月

  宿迁市实验小学黄河分校2019年施教区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施教区范围内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并接受过完整三年学前教育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规模

  招收20个班约1000人。

  三、施教区范围

  根据2018年《宿迁市中心城区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优化调整方案》, 黄河分校的施教区范围参考小区(居组):

  御庭世纪、浦江花园、兰亭御城、城中花园、邻里家园、润园小区、康桥郦湾、香格里拉花园、绿地壹品、雅蓝国际花园、嘉禾颐苑、梨园小区、祥和名邸、南城佳苑、万瑞曼哈顿、隆源水晶城、逸品尚居、子悦城、瑞景名都、白领公寓、华昊皇家景园、中瓯名城、品丰华府、新城悦隽。

  黄河街道梨园居委会拆迁居民自建房(祥和名邸东侧)、项里街道红星居委会前黄组(古黄河以东、南京路以北区域)、项里街道红星居委会后黄组(古黄河以东、南京路以北区域)、项里街道红星居委会前刘组(古黄河以东、南京路以北区域)、项里街道红星居委会后刘组(古黄河以东、南京路以北区域)、项里街道双河居委会坝窝组(古黄河以东、南京路以北区域)、项里街道双河居委会张庙组(古黄河以东、南京路以北区域)、项里街道双河居委会小庄组(古黄河以东、南京路以北区域)。

  欧洲花园、义务商贸城精品街、泰和祥府、青华园、华辉新城、隆源城市之星、马赛公馆、金鼎名府、世纪紫薇苑、希望城、中豪国际花园、车辆配件城(该部分12个小区系黄河小学与青海湖路小学双学区)。其中:希望城、中豪国际花园、车辆配件城3个小区同时属于宿城区古城小学学区。

  四、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2019年7月11日—7月17日。

  监护人登陆“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 http://ygzs.sqjy.cn/)注册用户并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2.网上审核:2019年7月18日-7月21日

  3.特殊情况处理:2019年7月22日-7月23日。

  网上审核没有通过等特殊情况,学生监护人按反馈短信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地点提交材料,现场审核。材料一般包括:①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家庭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出园证;④因特殊情况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4.材料复审及入户核实:7月23日-24日。

  按照《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进行材料复审并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网查验或入户核实。

  5.录取公示:7月26日。

  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1.适龄儿童务必在2019年7月11日前做好房产证和户籍等入学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阳光招生平台进行报名,家长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务必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并报送相关执法部门,逾期未报名登记的视为到其它地方择校就读而放弃本校入学权。

  2.网上注册报名时,如遇系统缓慢等原因影响操作的,请家长合理错开高峰期,在7月17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即可。

  3.凡未满六周岁或已读过一年级的儿童不得报名。

  4.网上审核未通过的,家长要根据反馈短信的提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5.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信息查询地址设在黄河小学院内。

  6.从2013年起,黄河小学建立学生信息比对库,小学阶段六年内,已用于施教区生源资格认定的房产,不再作为其他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多子女户除外)。

  7.因房产原因适龄儿童户籍新迁入集体户的,在没有区教育主管部门批示的情况下不予以认证。

  8.招生期间学校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六、咨询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88018229,88018235

  2.“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网址:http://ygzs.sqjy.cn

  宿迁市实验小学青海湖路分校(黄河小学北校区)2019年施教区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施教区范围内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并接受过完整三年学前教育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规模

  招收20个班约1000人。

  三、施教区范围

  根据2018年《宿迁市中心城区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优化调整方案》, 青海湖路分校施教区范围参考小区(居组):

  青华花苑、富豪花园、通成山庄、天星花园、大华商城、万福隆、俪景豪庭、富豪御景城、绿城庭园、隆园别墅、国大名苑、消防支队宿舍楼、唐诺小区、万源商城、聚龙花园、星月城、君悦国际花园、鸿意上城、金茂府、西湖上城、阳光华城、城宇商业广场(西湖公寓、城宇大厦)、黄河街道道口居委会道口组、黄河街道道口居委会何吕组。

  欧洲花园、义务商贸城精品街、泰和祥府、青华园、华辉新城、隆源城市之星、马赛公馆、金鼎名府、世纪紫薇苑、希望城、中豪国际花园、车辆配件城(该部分12个小区系青海湖路小学与黄河小学双学区)。其中:希望城、中豪国际花园、车辆配件城3个小区同时属于宿城区古城小学学区。

  项王小区一期、项王小区二期、项王小区三期、国泰广场、中央城市花园、海天翡翠城、恒翔银座(该部分7个小区系青海湖路小学与宿迁市实验学校小学部双学区)。

  四、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2019年7月11日—7月17日。

  监护人登陆“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 http://ygzs.sqjy.cn/)注册用户并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2.网上审核:2019年7月18日-7月21日

  3.特殊情况处理:2019年7月22日-7月23日。

  网上审核没有通过等特殊情况,学生监护人按反馈短信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地点提交材料,现场审核。材料一般包括:①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家庭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出园证;④因特殊情况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4.材料复审及入户核实:7月23日-24日。

  按照《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进行材料复审并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网查验或入户核实。

  5.录取公示:7月26日。

  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1.适龄儿童务必在2019年7月11日前做好房产证和户籍等入学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阳光招生平台进行报名,家长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务必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并报送相关执法部门,逾期未报名登记的视为到其它地方择校就读而放弃本校入学权。

  2.网上注册报名时,如遇系统缓慢等原因影响操作的,请家长合理错开高峰期,在7月17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即可。

  3.凡未满六周岁或已读过一年级的儿童不得报名。

  4.网上审核未通过的,家长要根据反馈短信的提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5.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信息查询地址设在青海湖路小学院内。

  6.从2018年起,青海湖路小学建立学生信息比对库,小学阶段六年内,已用于施教区生源资格认定的房产,不再作为其他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多子女户除外)。

  7.因房产原因适龄儿童户籍新迁入集体户的,在没有区教育主管部门批示的情况下不予以认证。

  8.招生期间学校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六、咨询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81668009

  2.“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网址:http://ygzs.sqjy.cn

宿迁市宿城新区实验小学2019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2019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和《宿城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了有序做好2019年一年级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且接受过幼儿园教育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规模

  计划招生500人。

  三、施教区范围

  东至环城西路,西至振兴大道,南至西湖路,北至古黄河。

  四、招生流程

  1. 网上报名

  时间:7月11日至7月13日;

  施教区内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由监护人登录“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http://ygzs.sqjy.cn),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2. 现场报名(网上审核未通过或网上无法报名等特殊情况需现场确认的)

  时间:7月11日至7月13日(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7:30);

  地点:宿迁市宿城新区实验小学健康楼一楼;

  报名所需材料:①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无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住房维修基金发票、房产证正在办理的相关证明材料);②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孩子父母亲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孩子出园证原件、复印件;⑤同底版2寸免冠照片2张;⑥因特殊情况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3.补充材料(7月16日)

  前期所提交材料不全的,办齐后补交到学校招生办;

  4.材料审核及入户核实(7月18日—7月20日)

  按照区教育局发布的《宿城区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进行材料审核,并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网查验或入户核实。

  5.公布录取名单(7月27-28日)

  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有关说明

  1. 在小学阶段六年内,已用于施教区生源资格认定的房产,不再作为其他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多子女户除外。

  2. 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的房产的用途应为“住宅”,且长期居住,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等不作为施教区内房产进行认定。

  3. 根据市、区教育局有关要求,适龄儿童的户口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地(房产证)三者保持一致。

  4. 不满入学年龄或已上过一年级的学生(取得一年级学籍的学生)不得再次报名,学生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如查实弄虚作假,取消入学资格。

  报名、招生咨询电话:0527-80518003

  0527-80518009

  宿城新区实验小学

  2019年6月25日

  附件:

  宿迁宿城新区实验小学施教区范围

  东至迎宾大道(环城西路),西至南海路(振兴大道),南至西湖路,北至古黄河。

宿城区古城实验小学2019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市教育局《宿迁市2019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及《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古城实验小学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人数

  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6个班,每班45人,总计270人。

  三、施教区范围

  区域一:东至古黄河,西至发展大道,南至项王路,北至洪泽湖路。

  区域二:东至古黄河,西至发展大道,南至青岛路及希望城与欧洲花园之间无名路,北至项王路。

  注:区域二为宿城区古城实验小学与宿迁市实验小学黄河分校双选学区。

  四、报名事项

  1. 网上报名及审核:

  时间:7月11日至7月15日

  施教区内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由监护人登录“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http://ygzs.sqjy.cn),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学校将对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网报审核不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提供材料现场审核,或参加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网上无法报名需现场确认的)

  时间:7月16日至7月17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古城实验小学院内

  现场报名需带材料:(1)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2)法定监护人和孩子的《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3)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2张;(4)特殊情况的,工作人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新生公示及录取

  1.公示时间:7月27日

  2.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7月31日

  发放地点:古城实验小学传达室

  六、有关说明

  1.凡我校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适龄儿童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保持一致,两者缺一不可。

  3. 不满入学年龄或已上过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再次报名。

  4.学生报名信息务必真实有效。

  招生咨询电话:15250759556

  招生监督电话:13815787243

  宿城区古城实验小学

  2019年6月25日

宿豫张家港实验小学(老校区、庐山路校区)2019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2019新生入学指南

  1.施教区范围

  2.报名条件

  3.入学资格认定条件

  4.报名时间及报名方法

  5.注意事项

  一、施教区范围

  宿豫张家港实验小学老校区:

  区域范围:东至江山大道,西至京杭运河,南至项王东路,北至洪泽湖东路。

  服务小区包括:锦华名园、众大上海城、星河绿洲、小香港、国际购物公园(恒开滨河城)、金外滩、香堤河畔、锦绣江南、锦泰花园、尚东一号、新达公寓、锦华御园、鼎创新天地、雨露商住楼、金融财富广场、禧徕乐等居民小区和宿舍区。

  宿豫张家港实验小学庐山路校区:

  区域范围:东至江山大道,西至京杭运河,南至环城南路(北京路),北至项王东路。

  服务小区包括:新城市花园、珠江花园、惠隆花园、雨露小区、帝景豪苑、九龙花园、星海湾、名河雅居、郡王府、金色威尼斯、广博丽景湾、宿豫商贸城、黄山佳园、景尚佳园、印象久久等小区。

  二、报名条件

  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入学资格认定条件

  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就可以认定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施教区条件。

  1.关于户籍的认定   指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具有常住户口或居住证,凭居民家庭户口簿或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2.关于实际居住地的认定   指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凭房产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每套住房(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小学六年内原则上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学校就读(一户多子女除外)。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法

  为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便民利民招生,根据市、区委深改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 2019年秋季学期我校一年级仍然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招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名时间安排

  1.家长登录平台自主报名时间:7月11日—7月20日。

  2.线上审核时间:7月21日-22日。

  3.线上未通过人员的现场审核时间:7月23日-7月24日(上午8:00-11:3 0,下午2:00-5:30)。

  审核材料:①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如房产所有权不是学生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和关联材料;④出园证原件;⑤特殊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审核地点:宿豫张家港实验小学老校区施教区的在老校区院内;宿豫张家港实验小学庐山路校区施教区的在庐山路校区院内。

  4.线上审核通过人员到校送交材料(户口簿和房产证复印件,出园证原件)及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7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00)。

  领取通知书地点:宿豫张家港实验小学老校区施教区的在老校区院内;宿豫张家港实验小学庐山路校区施教区的在庐山路校区院内。

  5. 7月26日张榜公布录取学生信息。

  (二)网上报名流程

  用户访问系统网址:http://ygzs.sqjy.cn/,进入 “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请于2019年7月11日0点后登陆访问)

  1.用户注册

  第一次登陆,请点击“注册”按钮,系统自动转入“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使用须知”页面,请阅读完毕之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须知内容”。然后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输入用户手机号码;

  (2)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获取手机短信验证码;

  (3)输入手机上收到的短信验证码,4位数字;

  (4)输入两次“密码”;

  (5)点击“注册”按钮,完成注册。

  2.用户登陆

  访问系统网址,输入手机号码和密码,点击“登陆”。

  3.填写报名信息

  (1)选择“申报学段”、“申报学校所在县区”;

  (2)据实填报“学生姓名”、“学生身份证号”,“户主姓名”、“户主身份证号”;

  (3)按照说明要求准确填写“房产证号”;

  (4)选择“报名学校”、“房屋产权隶属施教区”;

  (5)点击“提取信息”;

  (6)点击“保存”,完成报名信息录入。

  4.报名信息查询

  (1)短信查询。报名系统会将审核情况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至家长手机号码上,家长可查看短信内容了解相关信息。

  (2)网上查询。进入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点击“信息查询”,查看相关报名信息。

  五、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的家长请妥善保管好登陆密码,网上报名所填全部信息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可以在施教区学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招生时间内,带齐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审核;

  3.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外来经商人士随迁子女入学和存在特殊情况的学生入学,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要求统筹处理;

  4.需要开具无房证明的,请带上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于7月1日至7月20日的工作日上班时间到宿豫区教育局513室开具;

  5.招生期间学校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6.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与学校联系。招生联系电话:80805275。

  宿迁市宿豫张家港实验小学

  2019年7月1日

宿豫区豫新小学 2019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市、区教育局2019年招生文件精神,现将宿豫区豫新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予以公布,请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按照要求报名。

  一、施教区范围

  区域范围:东至江山大道,西至京杭大运河,南至洪泽湖东路,北至老宿沭路。

  服务小区包括:卧龙湾、浦东国际花园、鼎力钻石公寓、豫璟山庄、阳光一百、阳光名都、宏成都市家园、东城美域、水润天成、东方逸品、盛世家园、农园新村、高滩 (许庄)、高滩(蔡庄)、原顺河十二、十三组、闸东、席庄、王连庄等19个小区和城中村。

  二、报名条件

  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施教区入学资格认定条件

  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就可以认定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施教区条件。

  1.关于户籍的认定

  关于户籍的认定指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具有常住户口或居住证,凭居民家庭户口簿或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2.关于实际居住地的认定

  关于实际居住地的认定指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凭房产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每套住房(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小学六年内原则上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学校就读(一户多子女除外)。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法

  为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便民利民招生,根据市、区委深改组工作部署,根据我区实际情况,2019年秋季学期我校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一年级招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名时间安排

  1.家长登录平台自主报名时间:7月11日—7月20日。

  2.线上审核时间:7月21-22日。

  3.线上未通过人员的现场审核时间:7月23日-7月24日(上午8:00-11:3 0,下午2:00-5:30。

  审核材料

  审核材料:①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如房产所有权不是学生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和关联材料;④出园证原件;⑤特殊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线上审核通过人员到校送交材料(户口簿和房产证复印件,出园证原件)及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7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5. 7月26日张榜公布录取学生信息。

  (二)网上报名流程

  用户访问系统网址:http://ygzs.sqjy.cn/,进入 “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请于2019年7月11日0点后登陆访问)

  1.用户注册

  第一次登陆,请点击“注册”按钮,系统自动转入“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使用须知”页面,请阅读完毕之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须知内容”。然后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输入用户手机号码;

  (2)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获取手机短信验证码;

  (3)输入手机上收到的短信验证码,4位数字;

  (4)输入两次“密码”;

  (5)点击“注册”按钮,完成注册。

  2.用户登陆

  访问系统网址,输入手机号码和密码,点击“登陆”。

  3.填写报名信息

  (1)选择“申报学段”“申报学校所在县区”;

  (2)据实填报“学生姓名”“学生身份证号”“户主姓名”、“户主身份证号”;

  (3)按照说明要求准确填写“房产证号”;

  (4)选择“报名学校”“房屋产权隶属施教区”;

  (5)点击“提取信息”;

  (6)点击“保存”,完成报名信息录入。

  4.报名信息查询

  (1)短信查询。报名系统会将审核情况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至家长手机号码上,家长可查看短信内容了解相关信息。

  (2)网上查询。进入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点击“信息查询”,查看相关报名信息。

  五、 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的家长请妥善保管好登陆密码,网上报名所填全部信息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可以在7月23日-7月24日(上午8:00-11:3 0,下午2:00-5:30)带齐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审核;

  3.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外来经商人士随迁子女入学和存在特殊情况的学生入学,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要求统筹处理;

  4.需要开具无房证明的,请带上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于7月1日至7月20日的工作日上班时间到宿豫区教育局513室开具);

  5.招生期间学校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6.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与学校联系。招生联系电话:0527-80609810。

  宿豫区豫新小学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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