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调整公示
2019年07月11日09:52 来源:微播宿迁
宿迁市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调整位置区域
本次用地调整涉及地块北至嵩山路、东至富春江路、南至马河。
1、随着宿迁高新区企业的增加,污水厂的规模无法满足需求,需在原规划基础上增加规模。在原有规划基础上进行扩建。
2、富春江路为规划城市快速路,道路红线由13M拓宽至41M,占据现状污水厂东侧防护绿带,因此富春江路沿线绿化带在本地块内无法延续。
3、由于原规划体育设施用地范围内有较大面积水域,不适宜建设体育设施,因此将该地块修改为公园绿地。
对地块用地布局、用地性质、地块指标等进行规划调整。
调整前用地布局图
调整后用地布局图
本次调整地块位于宿迁高新区内,涉及调整的有5个地块。包括:GX-19-01、 GX-19-02、GX-19-03、 GX-19-04、 GX-19-05。
用地性质、用地规模调整。
原GX-19-02地块由A4体育用地调整为G2防护绿地,用地规模调整;原GX-19-05地块由G2防护绿地调整为G1公园绿地,用地规模调整;原GX-19-01、GX-19-03、 GX-19-04地块用地性质不变,用地规模进行调整。
调整前
调整后
1.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符合该阶段高新区土地真实价值以及对该地区社会发展的现实诉求;
2.对公建配套服务设施的影响:基地内污水处理厂扩建,提升园区污水处理能力;体育用地置换成绿地,符合该地区生产休闲的需要。
3.对地区交通设施的影响:本次调整未涉及到道路面积的增减,其他各类用地面积变化较小,对该地区的交通造成的影响较小。
4.对市政设施的影响:污水、消防设施的面积调整,满足该地区用地调整后的现实需求。
5.对城市景观环境的影响:设施配套更加完善,防护绿地的增加进一步改善该地区的环境状况,有助于提升高新区内配套设施形象和环境质量。
6.对周边其他业主或已实施项目的影响:用地性质和规模的调整对周边业主或已实施项目的负面影响较小,可以很好的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