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消防支队招聘文员简章
2019年07月15日10:30 来源:微博宿迁
宿迁市消防支队招聘文员简章
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宿迁市消防支队委托,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文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宿迁市户籍适龄人员(含县区)。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四、报考条件
(一)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30岁,男;
(二) 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较强的执行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工作仔细认真、责任心强、品德端正;
(三) 熟悉公文写作格式,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四) 身体健康、政审合格,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就近原则,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
消防支队报名地点:宿迁市富康大道与北一路交叉口(淮海建材城东侧)消防支队四楼专职指导科。
联系电话:0527—80909117 联系人:杨正基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9时-7月18日17时。
(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方法: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的形式,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发放《公开招聘文员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6)符合条件的在职消防人员报考的,直接到消防支队专职指导科报名。
六、考试考核
1.笔试
考核内容为文员基础知识
2.面试
理论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从业经历等。
3.政审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政审人员,政审工作由消防支队政治处组织,政审不合格人员,根据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体格检查程序。
七、体格检查
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要求实施,参考人员不得有纹身,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统一集中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参加健康体检,相关费用报考人员自付。
八、聘用及待遇
1、经考试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将按规定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档案。
2、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一年,培训试用期30天。被录用的财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参加由消防支队组织的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参加消防总队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与支队签订劳动合同。
3、工资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逐年增加。
⑴工资待遇标准。培训试用期工资为2800元/月,正式录用后职员平均月收入约3500元(含五险一金)。按照相关规定,个人缴纳部分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每年实行定期增资。节假日轮流值班,平时正常休息。
⑵统一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公积金。
⑶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优先录取报考工作所在地和家庭常住地为同一地区的人员,特殊情况除外。
⑷所属单位每年组织免费体检1次,并建立健康档案。
⑸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参照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九、工作提示
(一)招聘工作实行双向选择,欢迎广大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参选。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向招聘办公室提供的所有材料一经提交后不再退还本人,个人联系方式不得随意变更,因错填、变更等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凡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本简章由市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909117
监督电话:0527—80909122
(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地 址:宿迁市富康大道与北一路交叉口消防支队
附件:《公开招聘文员登记表》
宿迁市消防支队
201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