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6个乡镇土地要征收!有没有你老家?
2019年08月02日10:32 来源:微博宿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宿迁市宿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9年第3批次(16挂)土地征收的批复
宿迁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宿城)地挂呈字[2019]第3号宿迁市宿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9年第3批次(16挂)建设用地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宿迁市宿城区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耿车镇大众村、红卫村、三义村、五星村,洋北镇槐树居委会等地区的集体土地26.9749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你市要督促当地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宿迁市宿豫区2019年度第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宿迁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宿豫)地呈字[2019]第09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顺河镇罗桥居委会、文昌社区居委会、周石庄社区居委会11.6374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7.571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保安乡永胜居委会,丁嘴镇丁嘴社区居委会,顺河镇罗桥居委会、文昌社区居委会、周石庄社区居委会3.44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5.079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1.6374公顷;征收土地15.0794公顷。
二、同意宿迁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