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2019-2021)行动计划》公布!
2019年09月29日10:22 来源:微博宿迁
宿城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2019—2021)行动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宿迁市中心城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2019-2021)行动计划》(宿政发〔2019〕65号)文件要求,结合宿城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以提升教育质量为核心任务,以规范办学行为为突破口,以推进课程与教学改革为载体,推动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质量监测与综合评价制度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系统设计原则。整体规划育人各个环节,整合利用各种资源,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实现全科育人、全程育人、全员育人。
2.问题导向原则。聚焦素质教育的关键领域、主要环节和热点问题,针对制约素质教育推进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攻关,重点突破。
3.改革创新原则。注重政策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主动适应新时期义务教育发展的新要求,积极开拓视野,创新教育模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4.务求实效原则。优化管理机制,强化督管功能,把工作的重心由制度的创新转移到落实反馈上来。
(三)工作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基本形成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1.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以江苏省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为抓手,创新育人模式,搭建育人平台,构建德育课堂新范式,让项目服务学生、服务教师和服务学校的发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把提升学生的智育水平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建立以国家中小学课程为主的区级“学科发展示范中心(基地)”,在课程教学改革、学科育人成效和教学质量提高等方面有较强的引领作用。大力推动农村学校“一校一品”建设,引导教师深入理解学科特点、知识结构、思想方法,上好每一堂课,着力培养学生认知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开齐开足体育课,让每位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结合地方文化设立艺术特色课程,帮助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开展学生艺术素养测评。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教育,积极开展校外劳动实践和社区志愿服务。围绕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特色学校建设,每校重点打造1-2个特色项目,申请市、区财政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加强中小学社团建设,学生参与社团活动比例不低于80%。(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广旅局、区财政局)
(二)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4.推进标准化办学。加快实施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和新建规划,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合理规划村小和教学点布局,实施乡村教学点温馨提品工程;新建中小学校全部通过引进优质资源、集团化办学等方式办学,纳入优质培育校考核体系,实现建成一所、创优一所。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数和标准班额招生,2019年消除超大班额学校,2020年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5.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市教育现代化要求,开展智慧校园创建工作,提升“宽带网络校校通” “优质资源班班通” “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水平,学校关键区域监控接入“宿迁校园安全视频监管平台”,2020年全区学校“智慧校园”比例达到60%以上,2021年公办学校“三通两平台”覆盖率达到省教育现代化监测标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公安分局)
6.加快优质教育资源集聚。区财政安排合作办学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教育资源引进和本地集团化办学。按照“提质增量,强弱联盟,外引内联”的工作思路,不断探索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以市实小、南师附中宿迁分校、市实验学校等区域内名校为龙头,坚持规模与效益并举、优质和特色并行,更大力度提质量、优配置、强队伍、促改革,加快从“名校集团化”走向“集团化名校”,到2021年实现区学校集团化办学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三)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7.加强课程与项目的开发与研究。学校要努力开展校本课程的开发与研究,开展特色课程与优质校本课程的评选活动,在系统总结与提升的基础上向全区进行推介。积极参加江苏省特色项目、课程基地、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的申报与评选工作,对于评选上的项目给予相应的区级配比经费,努力形成有影响力的新成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8.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打造优质教育教学研究队伍。按学段配齐配强专职教研员,教研员岗位可采取选调、人才引进等方式选聘。建立市、区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库,以名家教学思想为指导,开展高质量课堂研究与建构,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高质量课堂教学模式。开展学科竞赛、优课展示、成果汇报等活动,通过教学研讨,推广优秀科研教研成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9.培育优质教师团队。建立健全目标明确、层次清晰、架构合理、分工细致的教师、班主任、校长培养培训体系。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增强岗位吸引力,由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班主任津贴标准提高至每月小学500元、初中600元、高中(含中职)700元,寄宿制学校在此基础上分别再提高100元,学校对实绩突出的优秀班主任可给予奖励。实施“666”教师培训工程,三年内开展教师普及培训6000人次、骨干培训600人次、高端培训60人次以上。结合省、市优秀教师评选工作,定期开展区内优秀青年教师、区学科带头人评比工作,并推荐优秀教师参加更高层次的评比,通过培养名教师,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教学水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10.实施中小学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成立区教学教研协同中心,扎实推进“思想理论”“学科教研”“区域联盟”三个教科研阵地建设,每年开展20个微型课题、10大教科研项目、10项精品课题的评比活动。中小学一级及以下的教师,必须主持(或参与)参与1项校级或以上课题研究;中小学高级教师,必须主持(或参与)1项区级或以上课题研究,提高全体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教育科研能力。(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1.设立“名校长工作室” “名教师工作室” “名班主任工作室”(以下简称“三名”工作室)。在全区范围内遴选一批理论水平较高、教学能力突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中小学校长、班主任和学科教师,领衔建设面向全区中小学的“三名”工作室,每个工作室给予5万元科研经费支持。每年遴选校长进行高级研修,选派校长进行境外培训。选派名教师、名班主任参加国培计划、境外培训等。(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12.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按照有编即补、退补相当原则,每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在编教师。招聘一批音体美专兼职教师,进一步优化师资学科结构。适时启动备案制教师招聘,发挥备案制教师在弥补教师编制不足方面的积极作用。对“双一流”建设高校优秀毕业生、师范生培养院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其他院校硕士以上优秀毕业生以及紧缺急需学科的招聘教师,可以简化招聘流程,采取直接面试、考察方式招录。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区管校聘”制度,推动教师、校长合理有序流动,确保区内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人数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不低于15%。(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五)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激励与综合评价机制
13.完善待遇激励机制。建立教学质量表彰激励制度,每年对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优异的学校和集体进行奖励,同时将教学质量作为考评学校工作和校长绩效的重要指标。定期开展感动宿城教育十佳人物、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区优秀班主任、区“园丁奖”等评选。强化激励保障,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每年给予3万元政府岗位津贴,省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每年给予2.4万元政府岗位津贴,市名教师(含市特级教师、职教名师)、名校长每年给予1.8万元政府岗位津贴,所需经费由区级财政统筹安排。优化职称评聘机制,适当提高中小学高级和中级教师岗位比例,取消教科研训部门职称比例限制,增核乡村学校职称岗位,打通中级和初级教师岗位比例。(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14.健全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制度和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制定明确的质量指标体系和监测评价体系,建立教学质量监测和预警通报制度。积极参与省、市级教育质量监测,做好质量监测反馈工作,引导学校正视问题,努力改进工作,完善教育教学行为。(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各级责任。建立健全高质量发展领导体制、管理机制和问责机制,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要主动承担支持教育发展责任,加大对教育发展的帮扶力度,提高义务教育管理水平和政策执行能力。
(二)建立多方参与机制。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推进。支持和鼓励学校聘用社会专业人士担任兼职教师或来校挂职,鼓励专家学者到校进行专业支持;学校要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三)健全投入保障机制。逐步加大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投入,提高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财政资金投入优先保障教育,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设立区级专项资金,加大区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项目资金投入,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
(四)完善督导评估机制。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及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督政、督学和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推动教育督导部门建立健全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将推进素质教育作为督学责任区制度的重要督导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