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车主注意了,机动车尾气排放不合格将被罚
2019年10月15日14:00 来源: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启用第一批机动车尾气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的通告
为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公安局决定开展联合执法,采取“环保取证,公安处罚”模式,启用第一批机动车尾气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监测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抓拍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理。
启用第一批机动车尾气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相关情况如下:
该通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请广大车主关注驾驶车辆的排放状况,如遥感监测排放不合格,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业务咨询电话:0527-84363208
特此通告。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宿迁市公安局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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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