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需!宿迁消防招聘9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2019年10月30日09:50 来源:微播宿迁
宿迁消防招聘9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宿迁市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宿迁市(包括各县、区)适龄人员。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90人,其中B照驾驶员岗位2人,部队退伍优秀官兵、立功者、特殊车辆驾驶员等人员学历可酌情放宽。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二)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
(三)身体条件: 1.7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四)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
(五)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队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官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六)以下专业优先录取:建筑结构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电气自动化专业、结构工程师专业、化工专业、医疗专业。
(七)有特种车作业证或有2年以上特种作业车驾驶经验的优先录取。
(八)队员全部为男性。退伍军人、有体育特长者、退役消防士兵优先录取。
(九)退役消防士兵根据任务需要,可适当放宽年龄。
(十)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优先录取报考工作所在地和家庭常住地为同一县区的队员,特殊情况除外。
(十一)报考国家队消防员的,此次也可报考专职消防员,优先录取国家队消防员,免考体能等相关科目。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 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 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 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按照计划制定、信息发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理论考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公布名单、录用报到的程序组织实施。进行每项环节的时间将通知到每名报名人员,请注意手机电话及短信提示。
六、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经考试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将按规定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档案。
(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2年,培训试用期2个月。被录用的专职消防员由市消防支队组织统一集中培训并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则不予录用;合格者由消防支队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到各专职消防站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参照消防支队现行管理制度实行管理,2年合同期满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续签劳动合同,不通过的将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逐年增加。
1. 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月工资5200元/月(含五险一金),基本工资每年随当地经济和财力增加逐步提高。其中,培训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正式录用后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年定期增资100元/月)。
2. 统一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公积金。
3. 工作期间,免费食宿(按国家队消防员伙食标准执行),免费供给夏常服、冬常服、作训服、被褥等被装和生活用品。
4. 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内每月休息6天,试用期结束后每月休息8天,工作时间参照国家队消防员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
5.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参照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七、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经宿迁市消防支队统一组织,委托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考察与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1.报名方式:要求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确保本人能够完成体能考核且无身体障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消防支队报名地点:宿迁市富康大道与北一路交叉口(淮海建材城东侧)消防支队四楼专职指导科。联系电话:0527—80909117联系人:杨正基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5日9时-11月1日17时。(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方法: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的形式,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发放《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八、考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通知时间按时参加考试考核。(一)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跳高、折返跑,择优录取。(二)理论考核 (1)考核内容:基础消防知识 (2)考核标准:择优录取。综合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的人员。
九、体格检查
根据参考人员体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自理。
十、政治审查
由人事工作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谈问、调查,查阅相关资料进行政审。
十一、公布名单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由于体检、政审、公示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十二、录用报到
经公示后,最终被录用的人员接到通知后做好参加集中培训的准备。
十三、工作提示
(一)招聘工作实行双向选择,欢迎广大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退伍军人及毕业生踊跃报名参选。除体检费由考生自付外,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向招聘办公室提供的所有材料一经提交后不再退还本人,个人联系方式不得随意变更,因错填、变更等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凡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五、本简章由市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909117
监督电话:0527—80909122
(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地址:宿迁市富康大道与北一路交叉口消防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