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啦!宿迁湖滨新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人员
2019年11月15日08:16 来源:宿迁湖滨新区
为加强湖滨公安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特勤)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男性,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4年11月5日至2001年11月5日出生);
2、具有宿迁市户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听党指挥,服从命令,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适应夜班值守,不定时加班或倒班等需要;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重听、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体能、心理素质较好;
6、高中(含)或同等以上学历;
7、单眼裸眼视力4.8(含)以上;身高在172厘米(含)以上;
8、退伍军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优秀治安志愿者及已持有摩托车驾驶证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9、能够熟练应用Office、Excel、PPT等办公软件,熟练使用Photoshop等美工工具,擅长分析思考,文字功底扎实,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及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宣传文档的撰写,擅长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运维,有网站管理经验等,放宽条件,优先使用。
二、招录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20日。
早:09:00-12:00、午:14:00-17:30。
2、报名须知: 请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特长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背后署名),到湖滨新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宿迁开放大学北门向西100米)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主要审核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
(三)体能测评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体能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按照“体能测评评分标准” (详见附件)进行评分。
(四)面试
按体能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
(五)体检
按照体能测评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折算累加确定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岗位身高、视力特殊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管理及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由湖滨新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负责日常管理、使用。实施聘用制,一年一聘,统一管理,统一配发服装等装备。薪酬待遇按照《湖滨新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薪酬分配办法》执行,试用期一个月(按规定发放试用期薪资),试用合格后,平均月工资4000元左右,缴纳五险,对在工作中成绩突出或有重大贡献的,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四、其他事项
有关环节实有人数不足比例的以实有人数计,递补由湖滨新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根据需要进行。
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时间安排通过招录微信群通知考生,凡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参加有关环节的,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录工作公正有序,保证录用人员素质能力,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招录过程中,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招录咨询电话:0527-84323212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23109
附件: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