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2019年秋季招聘考务工作通知
2019年11月26日11:20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根据总台招聘工作安排,现就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
笔试地点:市广电总台一楼会议室(考场1)
市广电总台四楼415会议室(考场2)
面试地点:市广电总台四楼403会议室
候场地点:市广电总台四楼413会议室
二、考试时间
笔试11月30日(周六)上午9:00—10:30
面试11月30日(周六)下午13:30开始
三、资格审查
11月26日上午,由用人部门对所有报名人员资格进行
预审。
网上报名人员考试时需要对照原件进行现场复核。
四、考试通知
11月27日下午前以电话或者手机短信通知为准,没接
到电话或短信以及未按要求进行回复的,视同资格审查未通过。
五、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占40分,面试成绩占60分。
六、面试人员
按招聘人数1:2比例进入面试。
七、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试用人员,在总台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试用。
九、聘用审批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为两人次)。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未在规定时间(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的人员,取消聘用手续。
十、试用期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费,宿迁市籍以外(不含县区)的发放500元住房补助。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59469(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纪检监察室)。咨询电话:0527—84359983(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