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公示!宿迁14个乡镇9个村将有大变化!有没有你家?
2019年12月27日10:10 来源:微播宿迁
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宿迁市创建2019年度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名单公示》,公布了拟创建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14家,拟创建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9家。
宿迁市创建2019年度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名单公示
一、拟创建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名单(共14家)
沭阳县吴集镇、耿圩镇、马厂镇、桑墟镇;
泗阳县爱园镇、高渡镇;
泗洪县金锁镇、上塘镇、城头乡;
宿豫区陆集镇、侍岭镇、关庙镇;
宿城区陈集镇、屠园乡。
二、拟创建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名单(共9家)
泗阳县爱园镇松张口社区、高渡镇周岗村、王集镇武集村;
泗洪县城头乡周台村、金锁镇沈庄居;
宿豫区仰化镇涧河村;
宿城区陈集镇王庄村、屠园乡合兴村、王官集镇唐圩村。
关于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创建
为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的细胞工程作用,江苏省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村的创建活动。
示范乡镇指标共21项,包含:主要农产品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农用化肥施用强度;农药施用强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畜禽养殖场(小区)粪便综合利用率;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通过审核比例;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林草覆盖率;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居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农民人均纯收入;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比例;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居民户数比例;制定实施有关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村规民约的行政村比例;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所占比例。
示范村指标共18项,比示范镇减少3项。其中剔除了5项不适宜的指标(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通过审核比例;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所占比例;制定实施有关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村规民约的行政村比例),增加了河塘沟渠整治率;村务公开制度执行率2项,调整了遵守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村规民约的农户比例;(居民)村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