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宿迁又一波土地要征收!
2020年01月21日10:15 来源:微播宿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宿迁市2019年度第1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宿迁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宿)地呈字[2019]第18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蔡集镇樊湾居委会、朱李村等11.2856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7.650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蔡集镇樊湾居委会、朱李村等0.159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0669公顷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1.5115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1.2856公顷;征收土地11.5115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宿迁市宿城区2019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宿迁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宿城)地呈字[2019]第18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双庄街道白堡居委会,屠园乡古山河居委会等7.5796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6.256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屠园乡古山河居委会0.9526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8.532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7.5796公顷;征收土地8.5322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