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2020年03月17日10:13 来源:宿迁发布
公 示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7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社、财政、税务、工信、民政、统计部门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直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参保单位划型结果(见附件1)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3月16日至3月20日。公示期间参保单位如有异议,可下载填写《宿迁市参保单位划型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向市人社局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市人社局将会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复核。
咨询电话:12333、84359521
附件:1.市直参保单位划型明细表
2.宿迁市参保单位划型变更申请表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宿迁市民政局
宿迁市统计局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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