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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2020年03月17日10:13   来源:宿迁发布

公     示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7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社、财政、税务、工信、民政、统计部门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直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参保单位划型结果(见附件1)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3月16日至3月20日。公示期间参保单位如有异议,可下载填写《宿迁市参保单位划型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向市人社局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市人社局将会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复核。

  咨询电话:12333、84359521

  附件:1.市直参保单位划型明细表

  2.宿迁市参保单位划型变更申请表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宿迁市民政局

  宿迁市统计局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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