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宿迁又有地方土地要征收!
2020年03月18日10:12 来源:微播宿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宿迁市青海湖西路西延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宿迁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宿)地呈字[2019]第19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蔡集镇刘庄村、施圩村5.2209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3.994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将0.3667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同意将蔡集镇刘庄村、施圩村7.7288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其中农用地5.2209公顷,建设用地2.5079公顷。你市要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8.0955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5.5876公顷;征收土地7.7288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用于宿迁市青海湖西路西延工程项目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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