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又被省里表彰!还有奖励!
2020年06月10日10:10 来源:微播宿迁
宿迁又被省里表彰!
还有奖励!
关于2019年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单位的公告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战略部署,深化全省 “责任+激励、行政+市场”耕地保护机制建设,落实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15号)和《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336号)等有关规定,省自然资源厅会同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了2019年耕地保护激励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宿迁市等2个设区市、响水县等10个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对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等50个乡(镇)、街道给予各200万元资金奖励。具体名单如下:
一、设区市(2个)
宿迁市、连云港市
二、县(市、区)(10个)
响水县、宝应县、如皋市、南京市六合区、泰兴市、沭阳县、东台市、海安市、靖江市、徐州市铜山区
三、乡(镇)、街道(50个)
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浦口区星甸街道、高淳区桠溪街道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宜兴市新建镇
徐州市:铜山区单集镇、贾汪区塔山镇、丰县师寨镇、沛县大屯街道、睢宁县岚山镇、邳州市邢楼镇
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常熟市尚湖镇
南通市:通州区西亭镇、如皋市下原镇、海安市南莫镇、如东县长沙镇
连云港市:赣榆区黑林镇、东海县双店镇、灌南县田楼镇、灌云县东王集镇
淮安市:盱眙县穆店镇、涟水县保滩街道、金湖县金南镇
盐城市:盐都区尚庄镇、大丰区草庙镇、东台市安丰镇、响水县小尖镇、滨海县通榆镇、建湖县高作镇、射阳县兴桥镇
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宝应县柳堡镇、高邮市周山镇、仪征市大仪镇
镇江市:扬中市新坝镇
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高港区胡庄镇、姜堰区顾高镇、泰兴市河失镇、靖江市马桥镇、兴化市兴东镇
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宿城区龙河镇、宿城区屠园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乡、沭阳县马厂镇、泗洪县上塘镇、泗阳县李口镇。
希望受到激励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进步,再创佳绩。全省各地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严格履行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积极实施藏粮于地战略,为保障粮食安全作出新的贡献。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3日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表扬激励2019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县(市、区)的通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
2019年,各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然资源服务保障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暂行办法》(苏政办发〔2014〕83 号)和实施细则规定,省自然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各设区市、县(市、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对综合评价考核成绩突出地区予以表扬激励,具体名单如下:
一、2019年度获“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称号地区(3个)
无锡市、宿迁市、南京市
二、2019年度获“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区)”称号地区(20个)
张家港市、南通市港闸区、苏州市吴江区、苏州市吴中区、淮安市清江浦区、无锡市惠山区、仪征市、盐城市盐都区、建湖县、无锡市新吴区、常州市钟楼区、无锡市滨湖区、海安市、沭阳县、淮安市洪泽区、沛县、宜兴市、徐州市贾汪区、南京市六合区、阜宁县
三、2019年度获“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步奖”称号地区(5个)
句容市、连云港市连云区、丰县、镇江市丹徒区、连云港市赣榆区
四、2019年度获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金奖励地区(7个)
泰兴市、无锡市锡山区、昆山市、常州市新北区、扬州市邗江区、南京市雨花台区、常州市武进区
希望受到表扬激励的地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争取更大成绩。全省各地要以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为抓手,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