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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13名公办中小学医护工作人员简章

2020年08月26日10:11   来源:微播宿迁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13名公办中小学医护工作人员简章

  为满足我区中小学学生健康发展的需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与社会管理办公室委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公办中小学医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愿意到中小学校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等。

  3、男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农村医学、预防医学、针灸推拿、康复医学、护理学等相近专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sqkfq.com/)、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8月31日(9:00—18:00), 周六正常上班,周日休息。

  3、报名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淮海技师学院西侧)。报名电话:0527-84333305。

  4、报名需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可现场填写;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彩色照片2张;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6、考试费用:通过资格审查后,收取考试费用100元/人。

  (三)面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服务意识、工作态度、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如形不成竞争,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

  加分项:获得临床、公卫、中医等类别执业医师的加5分,获得获得临床、公卫、中医等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加2分。具有两个或以上加分项的,按最高加分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与加分之和,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加分成绩,加分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体检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五)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经开区组织宣传统战部和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20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合格人员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考察公示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实行劳务派遣,最低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未满3年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需要继续留用的,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续签合同,继续派遣到委托单位工作。

  在体检、公示、录用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应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七)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放,月工资2800元,按照规定发放考核奖金。按规定参加相关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527-84333305

  监督电话: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    0527-88859575

  附件:宿迁经开区公开招聘13名公办中小学医护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与社会管理办公室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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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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