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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区又一波土地要征收!

2020年09月02日10:11   来源:微播宿迁

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基础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蔡集镇施圩村二组、三组、四组、六组;

  蔡集镇王庄村五组;

  耿车镇三义村五组、八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1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城区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8月27日起,至2020年9月2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联系人:张曼利 ;联系电话:82868331)

  特此公告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8 月27日

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成片开发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蔡集镇施圩村八组、十一组;

  蔡集镇朱李村十一组;

  蔡集镇樊湾居委会七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 9月1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城区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8月27日起,至2020年9月2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联系人:张曼利 ;联系电话:82868331)

  特此公告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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