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湖滨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
2020年10月14日10:10 来源:微播宿迁
宿迁市湖滨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
因工作需要,宿迁市湖滨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
2、因岗位需求,要求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公民。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消防工作经验,或具有特别优势的人才优先录用。
4、持有C照驾驶证,驾龄(手动挡)一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办法
招录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审核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0月16日17时。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凡有意愿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于报名截止前按要求将报名材料(邮件名称:本人姓名+报名岗位)发至报名邮箱358431452@qq.com(以附件形式压缩上传)。
3.报名材料:公开招聘报名表(Word格式)、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或者照片以及本人2寸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在报名截止前提供,以后各环节不再受理,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公共基础知识和消防业务知识各占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约在报名截止日后1月内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视情相应核减招录人数或取消招聘。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面试前,宿迁市湖滨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对通过笔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所有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面试约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日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成绩现场公布。
(四)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合成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定体检人员,并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众号上公布。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众号公示3日后,未接到任何关于拟录用人员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举报无事实依据的,由宿迁市湖滨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
(六)人员待遇
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实行两年一聘(最低服务期一年半),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转正后根据岗位提高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招考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59536.
本简章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