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公开招聘50名辅警
2020年10月23日10:10 来源:微播宿迁
宿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 50名巡特警警务辅助人员
根据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巡防工作的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宿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巡特警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巡特警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0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男性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年龄在18周岁至26周岁,退伍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男身高1.70米(含)以上,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裸视4.8(含)以上。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曾因违纪或有其他不良行为,造成单位不良社会影响及后果的人员;
5.道德败坏,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服刑、判处死刑或者曾经有危害国家安全、政治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所犯罪行可能影响履行本岗位职责的;
8.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
9.其它原因不宜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
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起
2.报名地点:宿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101室。
3. 联系人:史警官,联系方式15250758386。
(二)报名要求:在报名期间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宿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面试工作通过了解应聘者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情况,主要考察思维能力、处理事情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面试时间、地点以告知为准。
(五)体能测试:在4*10、100米、1000米(男)、立定跳远、俯卧撑项目中选取其中三项考核。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内容以通知为准。
(六)体检:通过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之后应聘环节。
四、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体检合格者,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其它不适合辅警工作情况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二)应聘者被聘用后,由宿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实施封闭式管理,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五、薪酬待遇
1.每年全部收入约5万元(含五险)。
2.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
3.工龄工资按规定每满1年兑现1次。
六、纪律与监督
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宿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4354061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宿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