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175名消防员
2020年10月27日10:10 来源:微播宿迁
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
专职消防员简章
根据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需要,经研究,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5名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以宿迁市户籍适龄人员(含县区)为主,特别优秀的可放宽户籍范围。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具体见下表。
四、报考条件
五、招聘程序和报名
本次招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各县区消防救援站配合,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考察与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26日9时-11月6日17时。
(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方法: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的形式,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发放《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退伍证、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六、考试考核
七、体格检查
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统一集中到相关医院体检,相关费用自理,具体另行通知。
八、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消防救援支队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3天。
九、聘用及待遇
1、经考试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将按规定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档案。
2、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一年,培训试用期1个月。被录用的专职消防员由消防支队组织统一集中培训并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各消防站工作,参照消防救援支队现行管理制度实行管理,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续签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合同。
3、工资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逐年增加。
⑴.工资待遇标准。培训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正式录用后队员平均月收入约5300元,驾驶员平均月收入约5500元(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按照相关规定,个人缴纳部分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每年实行定期增资,从事特殊岗位给予适当补贴。
⑵.统一为专职消防员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公积金。
⑶.工作期间,免费食宿,免费供给夏常服、冬常服、作训服等被装和生活用品。
⑷.录取人员试用期内每周休息1天,分二批休息,试用期结束后每月休息8天,具体调休计划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有人员执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其中8小时为正常工作时间,其余时间在队原地备勤。
⑸.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优先录取报考工作所在地和家庭常住地为同一县区的队员,特殊情况除外。
⑹.所属单位每年为专职消防员免费体检1次,并建立健康档案。
⑺.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参照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录用报到
经公示后,被录用人员做好参加集中培训的准备工作。
十一、工作提示
(一)招聘工作实行双向选择,欢迎广大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退伍军人及毕业生踊跃报名参选。除体检费由考生自付外,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向招聘办公室提供的所有材料一经提交后不再退还本人,个人联系方式不得随意变更,因错填、变更等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凡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二、本简章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909118
(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地 址:宿迁市富康大道与北一路交叉口消防支队
附件:《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登记表》
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