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慈善总会招聘3名工作人员
2020年11月24日10:10 来源:微播宿迁
沭阳县慈善总会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经县政府批准同意,沭阳县慈善总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合同制工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沭阳县慈善总会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报考人员需具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 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不在本次招考范围。
请广大人员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沭阳县人社局牵头,沭阳县慈善总会配合,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公示等步骤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涉及的程序、方法、时间、地点均会及时发布在花乡沭阳网站,请广大考生务必随时关注花乡沭阳网站,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而影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并承担后果。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
报名地点:沭阳县慈善总会,地址:沭阳县苏州东路13号(县疾控中心大楼912室),咨询电话:0527-87880279 。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现场进行。现场报名须提交《报名登记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1张(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及报名费。
2.报名、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场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考生完成报名后,应保持《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在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日到沭阳县慈善总会领取《笔试准考证》,地址:沭阳县苏州东路13号(县疾控中心大楼912室),咨询电话:0527-87880279。
(二)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笔试环节中,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考生笔试成绩将在花乡沭阳网站上公布,请广大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1张以及其他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对不能按时提供上述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在规定时间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进行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用10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分值×30%+面试分值×70%),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需加试确定)。
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辅导班,请考生不要上当受骗。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沭阳县慈善总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体检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公示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
体检、公示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聘用办法
录用人员为沭阳县正式合同制工作人员,由沭阳县慈善总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期最低限为五年,不能胜任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工资待遇
经审查合格、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薪酬待遇按县人社局、财政局规定的标准执行,并参照事业单位规定交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27-83541116
本简章由沭阳县慈善总会负解释。
附件:1.沭阳县慈善总会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2.沭阳县慈善总会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doc
沭阳县慈善总会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