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交通服务中心招聘简章
2020年11月26日10:10 来源:微播宿迁
宿迁市交通服务中心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宿迁市交通服务中心委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驾驶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录岗位
驾驶员岗位:1名。
三、招聘要求
1、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
2、能够较好履行岗位职责,吃苦耐劳,适应外勤、不定时加班或倒班等工作;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和不良嗜好;
4、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条件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男性,身高165cm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
3、拥有C1以上驾驶证,驾龄2年以上;
4、退伍军人条件适当放宽并优先录用。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7日。
2、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洪泽湖路便民方舟一号楼206室)。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驾驶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4、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不进入之后环节。
5、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行为举止、现场操作、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
6、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以岗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其他报考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7、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的,按照其他报考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8、面试、体检、政审都合格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到宿迁市交通服务中心从事驾驶员工作。被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宿迁市人力资源公司与拟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实行二年一聘,基本工资3500元/月(含五险) 。
七、本简章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11522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