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
2020年12月03日10:10 来源:微播宿迁
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消防文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消防文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本级消防协管员1人(适合男性)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身体素质满足驻扎灭火救援现场开展应急宣传的条件。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以中文、法律、行政管理、消防安全、建筑工程等专业为主;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者,学历和专业不限;
4、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较强的执行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工作仔细认真、责任心强、品德端正;
5、熟悉公文写作格式,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7、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8、年龄为20至35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2020年12月4日截止。
本次招聘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考察与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报名方法:报名者需填写《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消防协管员报名表》(见附件,扫码下载),同时将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的报名者提供)有关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sqxfjdk@126.com。
经过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将进行电话通知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五、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包括公文写作和消防业务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考试范围在报名时发放。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政审人员,政审不合格人员,根据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体格检查程序。
八、体格检查
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九、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3天。
十、聘用及待遇
1、经考试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将按规定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档案。
2、对录用人员,开展为期2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工资待遇3000元/月(包含五险),转正后月收入约4500元(含需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特殊任务需加班的给予加班补助,逐年增加工龄工资。
工作期间,提供午餐,免费供给工作期间被装和生活用品。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参照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一、录用报到
经公示后,被录用人员做好参加集中培训的准备工作。
十二、工作提示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一经提交后不再退还本人,个人联系方式不得随意变更,因错填、变更等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凡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政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疫情防控期间,请大家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体温异常人员不得报考。
十三、本公告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909143
联系人:岳龙 联系电话:13815784119
(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地址:宿迁市富康大道2188号,富康大道与北一路交叉口(淮海建材城东侧)市消防救援支队
附件:报名表(扫描二维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