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宿迁这些人将涨工资
2020年12月19日10:10 来源: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宿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宿人社发〔2019〕102号),结合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及市直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工资指导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线调整标准
(一)最低工资指导线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年人均最低工资,按不低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即29160元/年执行。
(二)最高工资指导线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在现行最高工资指导线的基础上,提高5600元,具体标准为:一般管理和技术人员每人每年56000元;文员、驾驶员50000元;保安、保洁类人员46000元。
特殊专业技术人员待遇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确定,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报批,原则上不高于同类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
二、工资总额范围
本次调整的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工资指导线为应发工资,含个人应缴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不含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年度目标考核奖。
三、执行时间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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