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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新银通资产监管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岗位招聘公告

2021年03月17日10:10   来源: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宿迁新银通资产监管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岗位招聘公告

  宿迁新银通资产监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注册资本金1200万元,为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目前是我市第一家专业性的监管公司,旨在通过专业的电子监督平台、健全的风控体制、完整有效的管理模式,为银行及担保公司提供优质服务,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司业务转型,完善集团金融服务板块,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根据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1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总经理1名(按照集团职业经理人管理)

  (二)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宿迁新银通资产监管有限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完成集团下达的各项经营管理指标。

  2.牵头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制定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并督导实施。

  3.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经营目标以及重大的改革方案等,并督导实施。

  4.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经济类、财务财会类专业;

  3.年龄50周岁以下(1970年3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5年以上国有担保公司或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层以上管理经验,其中市级担保公司需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县级担保公司需担任总经理岗位;市级银行需担任中层正职以上职位,县级银行需担任副行长以上职位。熟悉供应链金融相关业务。

  三、聘任方式及薪酬待遇

  (一)聘任方式

  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由宿迁新银通资产监管有限公司董事会与聘任人选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合同,按职责分工签订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聘任人员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劳动合同期限与聘任合同一致。任期届满经考核符合要求可以续聘,符合退出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退出企业。

  (二)薪酬福利待遇

  1.薪酬执行年薪制,标准为30万元,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其中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任期激励与任期考核结果挂钩。

  2.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和企业年金;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职工体检、节日慰问等福利待遇。

  (三)具体管理按照《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四、选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组织考察(背景调查)、公示和录用等程序实施。

  (一)公告发布

  通过市国资委网站(http://sqgzw.suqian.gov.cn/)、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sqcy.com.cn)及微信公众号【宿迁产发集团】、网上宿迁(http://www.suqian.gov.cn/)、宿迁人才网(https://www.0527rc.cn/)及微信公众号【宿迁人才网官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招聘岗位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 3月24日截止。

  2.报名方式。

  下载填写《宿迁新银通资产监管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以及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任职证明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能证明个人经验、能力、业绩的其他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一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sqcyfzjt_hr@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

  3.资格审核时间:自报名之日起至2021年 3月25日截止。

  (三)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进行适岗评价,面试成绩设置最低60分合格线,低于60分的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2.体检工作由本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或背景调查。考察开始后,需函调本人人事档案。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廉政鉴定书。

  (五 )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市国资委网站、集团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拟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确保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2.招聘期间,我公司将以短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者有关事宜,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3.我公司承诺为应聘者信息保密。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执行招聘工作纪律,整个招聘工作接受市国资委、纪检监察机构及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27-81686997;81686106。

  附件:宿迁新银通资产监管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岗位招聘报名表.docx

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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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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