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7人!中扬镇“返乡兴村千人计划”简章
2021年04月07日10:10 来源:微播宿迁
2021年度中扬镇“返乡兴村千人计划”简章
为加强村居干部队伍建设,吸引优秀人才扎根服务基层,经中扬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返乡兴村千人计划”人员17名。
一、应聘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基层工作,有奉献精神;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之后出生);
3. 中扬镇户籍或原籍为中扬镇;
4.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 退伍军人条件可适当放宽;
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引进:正在接受或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到党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到中扬镇党群工作局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3日。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按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集中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3.考察。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合担任村居干部情况的,报中扬镇党委会研究取消录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体检合格的拟定为村居“返乡兴村千人计划”人选。
5.公示。面向社会公示名单。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到村挂职。
三、相关待遇
1. 强化创业扶持。贯彻落实《宿迁市全民创业专项行动“创九条”扶持政策》(宿办发〔2016〕4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返乡兴村千人计划”人员提供从初始创业、到创业成长的全过程帮办,在政策咨询、登记注册、经营扶持、技术指导、创业培训等方面提供优质、优先服务,在准入许可、创业场所、土地流转、贷款贴息、奖励补贴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切实降低创业成本。
2. 享受报酬待遇。挂职期间的待遇为每月2720元,并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 拓宽发展空间。对表现突出、党员群众公认的,按法定程序及时转为任职,村居“两委”集中换届时,优先提名参加换届选举。任职后,报酬和养老保险,按照同期村干部标准执行。
四、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报名地址
中扬镇政府东侧办公楼一楼党群工作局。
六、报名咨询电话
中扬镇党群工作局:0527-80768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