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聘
2021年06月10日10:10 来源:微播宿迁
2021年度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建设,推动公司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管理类、财务类、市场管理类、工程管理类、园林设计等相关岗位工作人员7名,本次招聘全程委托昊基人力资源服务(宿迁)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五)岗位及资格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或受记过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全程委托昊基人力资源服务(宿迁)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岗位报名人数需达到1:3开考,否则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从即日起可在:
1、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
2、网上宿迁http://www.suqian.gov.cn/;
查询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6月18日,节假日正常上班含周末(上午8:30-11:2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昊基人力资源服务(宿迁)有限公司(宿迁市宿城区幸福南路颐景华庭东门A216,联系电话:0527-88308999 )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核同步进行。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应聘登记表1份(见附件);
(2)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
(3)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费用: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可免交报名费。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领取地址:昊基人力资源服务(宿迁)有限公司(宿迁市宿城区幸福南路颐景华庭东门A216,(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2、笔试时间:2021年6月20日9:3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各项专业知识。
5、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以上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6、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公告网站查询。
(四)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6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3、资格复审地点:昊基人力资源服务(宿迁)有限公司(宿迁市宿城区幸福南路颐景华庭东门A216,联系电话:0527-88308999)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证明原件,现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资格复审通过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用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可免交报名费。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过期将不予办理,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符合条件人选内进行一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计算总成绩。
3、面试时间:2021年6月27日上午9:30-11:30
4、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5、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及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
7、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6月30日起,在公告发布网站查询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相关信息。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2、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费用自理。
(七)政审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
2、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3、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组织考察,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4、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八)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
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实行试用期薪资标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学习培训辅导资料,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慎重,谨防上当受骗!
五、本招聘简章由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业务咨询电话:0527-88308999
本次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527-80706569
(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期间9:00-12:0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