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新区招聘5人!
2021年07月08日10:10 来源:洋河新区组织宣传统战部
洋河新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关于加强“两新”组织党务工作专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宿组发〔2020〕21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好,热爱党的工作;
3. 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中共党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6日至2003年7月6日),男女不限;
5.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人数
5人。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组织宣传统战部和江苏洋河兴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开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yanghe.suqian.gov.cn/)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2021年7月7日—7月16日,法定休息日不接受报名)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3. 报名地点:宿迁市洋河新区为民服务中心430室,咨询电话:0527-82668016。
4.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下载填写《洋河新区“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党员身份证明、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3张。
5. 报名结束后,本次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现场进行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缴纳报名费100元;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原件及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未通过。
6. 报考者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内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7. 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写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关机、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8. 考生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及缴费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原则上不允许他人代领,如有特殊情况,请提供个人授权证明。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22日—23日下午14:30-18:00。
(四)组织考试
1. 笔 试
笔试时间: 2021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党务基本知识等)。笔试命题和阅卷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总分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本次考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在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http://yanghe.suqian.gov.cn/)公布,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2. 资格复审和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区组织宣传统战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届时考生须提供报考条件要求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考生在规定时间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http://yanghe.suqian.gov.cn/)。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费100元。携带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岗位匹配度、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录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得分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五)补充录用
由区组织宣传统战部组织,根据招录岗位的空缺情况和实际需求,从服从调剂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补充录用人员,并填写《补充录用确认单》。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组织宣传统战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在职但体检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组织宣传统战部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并征求公安、法院、检察、纪检、卫健、信访、征信、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意见。考察结束前,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http://yanghe.suq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由江苏兴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人员实行派遣制,派遣至组织宣传统战部。
需求的岗位上工作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需要继续留用的,由江苏兴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续签合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工资待遇
“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参照城市社区工作者“社区副职”岗位执行基本报酬和考核报酬,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同时,根据专项资质认证等级,每月发放一定额度工作津贴。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27-82668069。
本简章由洋河新区组织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2668016。
附件:图片洋河新区“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
洋河新区组织宣传统战部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