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城市管理局、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行政执法协管员简章
2021年08月21日10:10 来源:微播宿迁
宿城区城市管理局、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行政执法协管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宿城区城市管理局、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行政执法协管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录岗位
执法协管员8名。
三、报考条件
1.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保守工作秘密,适应不定时加班或倒班等需要。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和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失信记录。
3.限男性,身高1.7米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条件适当放宽。
4.司法职业院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退役军人、有城管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7日至8月24日。(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将所需资料原件扫描压缩上传至邮箱358431452@qq.com,压缩包按“宿城区城市管理局+姓名+手机号”的格式命名。
需提供资料:应聘登记表(附件中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或者照片以及本人2寸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需携带身份证。
3.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法律法规知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分值100分。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4.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分值100分。
5.综合成绩:根据笔试、面试分别占60%、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6.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以岗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其他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7.考察:考察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主要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含无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报告)。考察未通过的,取消资格,并按照程序递补进入考察。
8.体检合格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
五、聘用及待遇
1.公示结束后,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派遣到宿城区城市管理局、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从事辅助执法工作。
2.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拟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实行两年一聘(最低服务期一年半)。被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2800元/月。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3400元/月(含五险)、年终考核工资3000元。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358319288(池老师)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527-84500610。
附件:宿城区城市管理局、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应聘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