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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2022年01月31日10:15   来源: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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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2〕8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耿车镇刘圩村六组、八组;

  项里街道双河居委会集体;

  洋北街道蔡河村新发组;

  洋北街道船行村下店组;

  洋北街道友爱村徐圩组、路西组;

  洋北街道张庄村管堤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2月16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1月29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联系人:李 虎;联系电话:84553003、曹光明;联系电话:81223625)

  特此公告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

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2〕4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利益需要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耿车镇三义村二组、三组、十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2月16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1月29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镇人民政府反馈。(联系人:李猛;联系电话:80600066)

  特此公告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

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2〕3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利益需要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洋北街道张庄村何庄组、张庄组;

  洋北街道蔡河村后堤组、前堤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2月16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1月29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街道办反馈。(联系人:曹光明;联系电话:81223625)

  特此公告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

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2〕2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利益需要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洋北街道友爱村路西组、河洼组;

  洋北街道槐树居委会东庄组、街东组;

  洋北街道老庄村一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2月16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1月29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街道办反馈。(联系人:曹光明;联系电话:81223625)

  特此公告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

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2〕1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利益需要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洋北街道张庄村何庄组、张庄组;

  洋北街道蔡河村后堤组、前堤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2月16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1月29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街道办反馈。(联系人:曹光明;联系电话:81223625)

  特此公告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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