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起,宿迁严查!
2022年07月09日10:10 来源:宿迁交警微发布公众号
你这是新买的电动摩托车,
要到车管所上牌。
……
细心的小伙伴一定发现了,
近日,
在市区的部分小区、交通路口、交警岗亭处,
都有交警忙碌的身影,
他们忙着帮助市民登记电动车信息,
签订告知书,发放号牌。
原来,从7月15日起,宿迁将严查无牌电动车上路行驶!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未按照规定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处以50元罚款;对无牌上路行驶的电动(轻便)摩托车一律予以扣留处理。为此,小布提醒广大市民,还没有给电动车登记上牌的,要抓紧了!
如何上牌?
跟着小布往下看。
电动摩托车需持证上路
很多人分不清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区别。相比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没有脚踏骑行功能,车身装饰件较多。电动(轻便)摩托车按照机动车管理,机动车上路需要考取驾驶证,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后方可上路行驶。
这种电动摩托车可考取的驾驶资格有:
电动(轻便)摩托车上牌需要提供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办理流程如下:
查验车辆—窗口受理—窗口选取号牌—打印行驶证和登记证书领取临时号牌。办理地点:市车管所城区分所(项王路77号交警一大队二楼)或宿豫分所(宿沭路8号华东农机汽车城)及12家销售商上牌服务站。
“疑难车”上牌需签承诺书
▲非标电动自行车无脚踏骑行功能
▲非标电动自行车号牌
据介绍,2019年之前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上黄色临时信息牌。此外,电动自行车使用满10年不得上路行驶,上黄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有效期至2024年4月14日。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有脚踏骑行功能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
2019年4月15日之后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属于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带有脚踏板。为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上牌需携带车辆、车主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到市车管所城区分所(项王桥交警一大队二楼)、新区分所(水木清华小区南门)、宿豫分所(宿豫区华东农机汽车城)或市区516家电动车带牌销售点办理。
对于购买时间久远,发票、收据等手续丢失的疑难车辆,车辆所有人可携带身份证及车辆到就近交警执勤岗点,通过现场查验、签承诺书等形式进行统一管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巡逻一中队中队长徐雷雷介绍,电动(轻便)摩托车无法补办发票的,在7月15日之前办理的临时牌照可以继续使用,但必须持有相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上路行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徐雷雷还建议,不要购买手续不齐全的二手电动车辆,资料不齐全影响正式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