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颁布!11月起施行!
2022年08月15日10:10 来源:宿迁发布
近日,
小编从宿迁市生态环境局获悉,
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宿迁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
已正式颁布,
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这是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首部设区市协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位于宿迁、徐州两市之间的骆马湖,是江苏省第四大淡水湖,也是两市共有的重要饮用水源地,还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重要的调蓄水库,具有较高的生态区位价值与资源优势。然而,长久以来骆马湖管理事项多、层级多,特别是“三无”船舶、圈圩养殖、围湖造田、非法捕捞、面源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治理难度大。
为此,宿迁积极探索以立法形式加强骆马湖管理,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宿迁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2021年度至2022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宿迁市生态环境局起草《条例》(草案)。《条例》共分七章四十三条,紧紧围绕骆马湖水生态环境保护这一关键,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着眼点,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为抓手,落实水污染防治要求,强化水生态修复措施,加大水环境监管力度,明确区域协同机制,并逐项明晰法律责任。
为强化骆马湖水环境保护工作,《条例》规定,骆马湖区域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骆马湖水环境质量负责,落实骆马湖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按要求,市政府不仅要将骆马湖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还要建立骆马湖水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统筹协调骆马湖水环境保护重大事项。”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与此同时,健全资金保障机制,《条例》明确,将骆马湖水环境保护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水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营、污染物清理处置、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事项,并支持、引导金融组织、社会资本参与骆马湖水环境保护。
部分图片来源:畅游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