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为谋私利 非法晾晒酸洗污泥
2019年03月03日08:31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不锈钢在加工过程中,需要利用硫酸、硝酸、盐酸等酸性化学物质对金属表面进行酸洗除锈,会产生大量的酸洗污泥,如果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不过,还真有人为了谋取利益,露天晾晒酸洗污泥,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
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后果非常严重,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被告人 邵某:我是做镍元素的,镍是属于比铜还要高的金属,我知道这个(酸洗污泥)里面有价值的,有镍元素成分在里面。
据被告人介绍,这些酸洗污泥,是不锈钢制品在加工程中,通过硫酸,硝酸盐酸等酸性化学物质,对表面除锈清洗时产生的污染物,
被告人 钱某:我通过酸洗把氧化皮给去掉,处理过之后这些的废水,它本身里面是含有镍含量的,通过压滤机把他压成泥巴。
随后,邵某把低价购得的酸洗污泥,运送到沭阳县刘集镇的一处厂房内,并雇用工人,在没有处置危险物技术设备,没有采取防治污染措施的情况下,对这些酸洗污泥进行晾晒储存,然后进行销售。
被告人 邵某:蒸发水分把水分降低,把它晾干,增加这个货物的品质,然后我找一个合适的销售渠道,把它给销售出去。
后经群众举报,2017年11月27号,厂房被查处,被告人邵某、卢某、钱某等六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博归案。后经专业检测公司司法鉴定,酸洗污泥属于危险品,非法晾晒,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严重污染。
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 徐二海: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上述这些酸洗污泥均是危险废物,具有毒性,晾晒酸洗污泥的过程,造成厂房周边环境污染,并造成了事实上的生态环境害。
经过庭审,被告人邵某等六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期对此案进行宣判。
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 徐二海:其中非法处置危险废物3至100吨,并造成环境污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处置危险废物100吨以上,造成环境污染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