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正文

住了三年的宾馆拆了 我寄存的物品怎么办?

2019年04月07日08:52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经常出差的人到陌生的城市工作,租住宾馆是很方便的。最近,来自山东的王先生拨打我们栏目热线说,自己住了三四年的宾馆不知何时忽然被拆了,而且自己之前留存的东西也不见了。

  4月6日上午,来自山东的王波带记者来到位于国泰广场附近的一处楼房。王先生说,这个楼房就是他之前租住的原凯博商务宾馆。但是现在宾馆内部已经被全部拆除,只剩下了轮廓。

  王先生是山东人,2012年开始长期来宿迁出差,近三四年一直住在这里。最近一次入住是2018年9月份至2019年1月份。过年前,宾馆换了新老板,回山东过年之前,王先生和新的管理人员叮嘱了过,把个人物品继续留存在宾馆。

  王先生说,虽然住宿的时间都是间断性的,但是一些个人物品都会存放在宾馆,而且也从来没有丢失过。可是当王先生3月31号回到宿迁后却发现,宾馆拆了,他寄存的物品都没了。为此,王先生也找到了宾馆管理人的微信。

  可是宾馆的新老板,说当时拆的时候不在现场,说他也不是真正的老板,就说可以帮我问一下,说那次有个废品收购站的人过来处理这个事情,说给王先生发下地址。

  等了几天没有消息,当王先生再次从微信找这个负责人时,却发现微信被拉黑了,再加也加不回去了。而所谓真正的老板到底是谁也一直找寻不到。无奈,王先生找到了公安部门,但是也没有什么结果。

  王波 说道,派出所给他的答复是可以负责给他当面协调,也可以查监控,但是具体涉及到找人,因为内部有规定,不确定宾馆老板有违法犯罪行为,没法去找他。

  无人可寻,王先生又到宾馆查看,发现一个储藏室,但是没有经过同意,王先生也不方便私自翻找。只能找到媒体帮忙,让新老板能主动联系自己,积极解决问题。

  在记者发稿前,王先生打来电话称,已经通过微信联系上了新老板,允许他去储物间找,并且会帮他找到当天处理废品的人,看能否把王先生的东西找回。

  王先生最终发现丢失物品现在已经被废品处理站收走,很难再找到。记者也就相关情况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律师 郁建详:宾馆接受了客人的委托同意代为保管物品,在他们之间就形成一种事实上的委托保管法律关系,由于宾馆保管不善,导致被保管物品丢失,说明其存在重大过失,就应当向客人承担保管责任。

  律师建议,王先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宾馆负责人赔偿损失,同时也建议广大市民,如果遇到物品确实需要对方保管的,最好达成书面协议,并支付一定的保管费用,强化保管人的保管意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总共: 1页   
作者:万蒙恩

西楚网新媒体矩阵

  • 头条号
  • 凤凰号
  • 百家号
  • 企鹅号
  • 网易号
  • 大鱼号
  • 搜狐号
  • 一点资讯
  • 快传号

南京厚建软件 LivCMS 内容管理系统http://www.hogesoft.com 授权用户:http://www.xich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