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出台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新规后 “辣条”类食品踪迹难寻
2019年04月17日08:34 来源:泗洪广播电视台
说到味香价廉的辣条,相信不少中小学生都非常熟悉,在学校及周边超市可以说是非常热销的小食品,但由于这些都是高盐、高油食品,如果长期食用,会对正处于发育阶段的青少年的身体造成影响。为了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4月10日,宿迁市在江苏全省率先出台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新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内禁售“辣条”类食品,那么,新规实施后效果如何呢?一起来看记者的调查。
连日来,记者对宿迁市范围内多家中小学校进行了随机走访,发现自4月10日后,宿迁市市场监管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禁止销售“辣条”类食品的通知》后,在我市中小学校内已经难觅辣条的踪迹了,不少店家表示,因为和学校签订的经营协议上,早就明文规定,禁止在校园内销售辣条类食品,没必要因小失大。
记者了解到,今年的3.15晚会,多起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被曝光,其中有一款名为虾扯蛋的辣条榜上有名,生产原料里既没有虾也没有蛋,而且还充斥着十几种添加剂,生产环境那更是触目惊心。这些所谓的辣条内,往往没有所谓的肉类,制造的原材料仅为面筋,并且使用了各种添加剂。
泗洪县中心医院内科医师徐长龙:“食用辣条后 ,不仅容易造成胃肠炎症,产品中含有大量辣椒粉,还会强烈刺激口腔粘膜及胃肠道,易引起咽部充血 淋巴结肿大,尤其影响正处于发育期的青少年。加上这种防腐剂,长期多吃的话,对小孩的发育和重要器官的影响,其实还是蛮大的。”
4月16日上午,在宿迁全市范围内,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教育局等部门人员联合地方执法部门,共同开展了校内销售辣条查处行动,在洋河新区洋河初级中学的校园超市内,除了明确规定的“辣条”类食品禁止销售,就连一些标注为豆制品,同样高油高盐的小食品也受到了执法人员的严格管控。
据执法人员介绍,目前我市范围内还没有直接生产辣条的厂商。
校园食品安全,关乎到每位学生的健康成长,长期食用看似美味的辣条,对于身体发育还未健全的中小学生而言,无疑会造成诸多伤害,那么,学校、家长和政府职能部门又该如何配合,更好地保障学生食品安全呢?
记者了解到,为了更好地保障校内食品安全,此次发布的《通知》,明确要求宿迁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经营者在原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到期后,一律不再准予有效期延续,予以注销。
湖滨新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李春:“学校的商店,以前发的经营许可证由于还没有到期,我们循序渐进,慢慢引导,让学校商店主要经营学生文具为主,经营的食品也要是健康的,卫生的,有营养的食品,杜绝三高食品。”
为了响应新规要求,学校方面也在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家长和学生关注食品安全。
记者走访发现,新规的实施,让学生家长也放心不少,纷纷表示将会对孩子做好宣传教育,同时联合多方一起努力保障孩子食品安全。
宿迁市共有203家中小学校、幼儿园内有食品小卖部或小超市,其中中学111家,小学90家,幼儿园2家。这几天,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已逐校开展检查,责令下架各类辣条类食品800余袋,指定区域已全面禁售辣条。
湖滨新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李春:“下一步,我们将对校园周边的经营行为,进行检查,确保校园周边的经营者经营的食品也能够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让学生能够有一个好的学习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