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偿失!宿迁一男子索要欠款放火相逼 反把自己送进班房
2019年08月01日08:35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对于一直欠款不还的人,追债人的要债方式也要合法、得当。这不,近日,宿迁宿豫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宋某某因为多次索要欠款无果,情急之下竟以放火相逼,结果,这欠款没要回,还把自己送进了班房。
今年3月12日上午10点左右,被告人宋某某来到湖滨新区某小区郭某某的家中,欲采取点燃汽油、煤气罐的方式,逼迫郭某某偿还多年所欠债务。在民警、政府工作人员到场劝阻调解时,宋某某还将事先购买的汽油泼洒在身上、郭某某家地面以及沙发上,情绪激动。
泼洒汽油后,宋某某手持打火机想要点燃屋内,被消防人员用消防水枪喷水阻止。随后,宋某某又拎搬煤气罐打算到厨房点火,再次被消防人员用消防水枪阻止,后被民警控制并带离现场。被告人宋某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获得郭某某的谅解。
经审判,被告人宋某某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被宿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宿豫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单迪:“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的经济往来中,如果发生纠纷,要采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不要采用过激的方式不仅对自己造成伤害,也会伤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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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