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主注意!10月15日起未登记上牌不准上路行驶
2019年08月20日08:13 来源:宿迁广播电视总台
从4月12号开始,我市开始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要求所有在用电动自行车在4月12号至10月14号期间,完成注册备案登记,并悬挂、粘贴电动自行车号牌、临时信息牌。从4月12号到现在,已经有4个月的时间了,市民都已经按照规定上牌了吗?一起去看看。
上午,在市区多个路口的电子显示屏记者都能看到,交警部门发布了“10月15号起,严查无牌电动车”的信息。距离10月15号还剩下不到2个月的时间,不过记者在市区的多个非机动车停车点和路口看到,不少非标电动自行车没有粘贴临时信息牌。
市民廖先生:“我办过了,没有贴,一直放在家里面,没听说要检查了哦,回去就把牌照贴在后面。”
不少市民认为,离查处日期还剩两个月,晚点办也没事。还有的已经办理但是没有及时将临时车牌粘贴在车上。不过交警部门也提醒市民,办理上牌一定要趁早,10月15日起,未完成注册备案登记上牌的,不得上路行驶,否则,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三中队负责人秦敬振:“对已经在网上申请,还未收到电动车号牌的,可以根据网络提示,到相关的交警窗口申领号牌,到目前为止仍未申领登记电动车号牌的,请到附近的邮政代办网点及时办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有102个邮政网点可以进行非标电动车临时信息牌办理,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周六周日部分网点正常营运。市民前去办理一定要带齐相关材料。
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三中队负责人秦敬振:“对非标电动车需提供车辆购车发票,身份证到就近的邮政网点进行办理,所有的注册登记,备案登记是免费的。取得号牌以后,市民可以选择自取或者邮寄的方式。”
交警部门介绍,对备案登记粘贴临时信息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实行5年过渡期管理,过渡期至2024年4月14号,过渡期届满后不得上路行驶。车主领到号牌后,粘贴位置也有讲究。
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三中队负责人秦敬振:“对已经取得电动车号牌的,请务必按照规范要求,粘贴在电动车座位的下方,以便交警部门核查。同时对申请的号牌,不得擅自涂改、挪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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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