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注意!尾气排放不合格将被罚 宿迁市区启用两处遥感监测设备
2019年10月18日08:33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这几天,细心的市民经过宿迁市区宿支路和北京路时,会发现路边多了一个电子显示牌,每辆车经过时电子屏上就会显示车辆尾气排放是否合格。告诉您,这是宿迁市第一批机动车尾气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而且11月1日之后,如果您驾驶的机动车被监测系统查出尾气排放不合格,就要被罚款了,来了解一下是怎么回事。
当天下午2点多,记者在宿迁市区宿支路与通湖大道交会处向东约300米处,看到了这个机动车尾气固定式遥感监测显示牌,每当有车辆从显示牌旁驶过,监测系统就会显示该机动车的尾气排放是否合格。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机动车数量超过78万量,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对PM2.5影响率超过28%,已经成为宿迁市大气污染物重要排放源之一。10月12日,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发布联合通告,启用第一批机动车尾气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那么,这个监测系统都有哪些功能呢?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固化处处长王劲松:“遥感监测设备由一个主机,抓拍摄像头,还有显示屏三部分组成,能够捕捉到相关信号,自动将监测点位车辆尾气颜色进行对比分析,判断该车的尾气黑烟排放状况。在不影响机动车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对机动车排放的一氧化氮、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快速监测。”
采用这种遥感监测系统,无需执法人员现场出勤,也无需协调交警拦车,就可以快速发现行驶中的超标排放车辆,全市范围内计划完成10套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7月中旬,市区第一批两个监测点位就已经设置好,一个在北京路,另一个在宿支路。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固化处处长王劲松:“十套检测系统市区有七套,泗洪、泗阳、沭阳三个县区各一套。除了固定式设备,我们还引进了一辆移动式遥感检测车,能选择重点路段进行车辆尾气检测。”
2019年11月1日起,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公安局将开展联合执法,采取“环保取证,公安处罚”模式,生态环境部门对两个监测点位上的监测信息进行筛选,将不合格车辆数据定期移交至公安交警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尾气排放超标车主予以处罚,罚款金额200元。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固化处处长王劲松:“对筛查发现的超标排放车辆,衔接公安交警部门联系车辆登记的所有人,告知其监测结果,并督促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治理。”
有了这样的遥感监测尾气“神器”,咱们车主更要时刻关注车辆排放状况,从自身做起,维护城市美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