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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跨市倒卖烟花爆竹 被查后“摆满”派出所大院

2019年11月07日08:52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没有相关的运输许可和资质是不允许随意运输的,可有人却抱有侥幸心理,试图通过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来赚钱,这不,11月5号上午,在宿迁辖区高速,民警就拦截下了一辆装满了烟花爆竹的车辆。

  中午12点多,市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民警在胡集收费站,成功拦截下一辆涉嫌非法改装的小型客车,打开车门的一瞬间,所有人都惊呆了。

  经检查,民警发现该车后排座椅已被拆卸,并且装满了烟花爆竹,经过盘点,车上一共装了36箱烟花,200多盘鞭炮,价值1万3千余元。

  驾驶员李某是盐城人,被查的烟花爆竹摆满了派出所的大院,而李某却谎称,一车烟花爆竹均为家人过生日所用,然而普通家庭1次使用200多盘鞭炮显然不符合正常逻辑,最终经过耐心劝导,李某才倒出了实情。

  驾驶人李某称自己从淮安收购了一批烟花爆竹,准备用面包车运回沭阳贩卖,因为没有办理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相关资质和许可,担心被民警查到,还在高速公路上绕行了一段时间。

  尽管李某费尽心机,如此周旋,还是在刚下高速的时候就被执勤民警逮了个正着。民警介绍,运输烟花爆竹,必须使用专门的危险品运输车,承运人、驾驶员、押运员、托运人均要取得相应的资质证明,同时还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等有严格规定。

  民警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如果不使用专业的车辆进行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挤压,或者遇到明火,容易发生爆燃,造成车辆发生事故。

  最终,李某因非法改动机动车已登记的技术参数和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客车违反规定载货被处以600元罚款,其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移交至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不但危险性极高,还触犯了法律,还是提醒大家,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以免发生意外,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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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思鑫 ,实习:马毓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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