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宿迁医保政策调整 报销比例提高
2019年11月30日08:28 来源:宿迁广播电视总台
从12月1号开始,宿迁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执行新的政策,在报销比例、报销范围上都有提高,究竟有那些具体惠民政策?
日前,宿迁市医疗保障局和市残联、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将分别由74.56%和60.55%提高到84.3%和70%。其中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将分别达到93%和95%。
市民王先生:“报销的比例增多了嘛,相对来说农民看病花的钱越来越少了,大大降低了看病难的问题。”
在这次调整中,住院报销比例最高增加11个百分点,统筹基金住院年度报销限额调整为30万元。以职工医保为例,以前住院报销比例有85%,现在最高可以报销96%。
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王弄潮:“那么经过这一次调整呢,下一步我们职工医保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总体将比原来提高9%以上。”
此外,居民住院起付线也做了降低,原来居民医保在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分别是三百元、八百元和一千元。
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王弄潮:“将二级医院的起付线由八百元下调到六百元,在三级医院的起付线由一千元下调到了九百元。”
这次调整还有一个最明显的利好消息,医保报销范围扩大,参保居民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需要药物治疗,未享受居民门诊慢性病待遇的,享受居民门诊专项保障待遇,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所发生的超过门诊统筹年度限额高血压、糖尿病对应用药费用,按照50%的比例报销。
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王弄潮:“每项疾病每年可以在由医保基金给他报销八百元,如果是同时患有两种疾病那么我们医保基金年度可以给他报销一千二百元。”
不光基本医保有调整,对于大病医保也有调整,扩大了大病保险的范围,之前没有纳入大病保险的药品也纳入了大病保险当中。同时,对于低收入人群和医疗救助对象加大了保障力度。
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王弄潮:“低收入人口和医疗救助对象他们住院的话,他们最多只要付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的10%,超过部门全部由大病补充保险进行兜底。”
据了解,调整后居民次均住院负担费用将下降30%,医疗保障资金投入年增加支出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