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线百态:小伙借卖口罩名义诈骗 法院“网审”重判三年半
2020年02月20日08:33 来源:宿豫广播电视台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口罩等防护用品成了“稀缺品”,不法之徒觉得有利可图,明明没有货源,却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假卖口罩真诈骗,发不义之财。2月18日上午,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远程开庭,依法公开审理全市首起虚假出售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对犯罪嫌疑人从重处罚。
当天上午十一点,由于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宿迁宿豫法院通过互联网远程开庭,被告人梁某、辩护人、公诉人和法官分别在不同场合,远程出庭。2020年1月31日至2月1日期间,被告人梁某某利用防控疫情物资口罩紧缺的行情,在明知自己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快手APP发布:售卖KN95及普通一次性口罩的虚假信息,想要空手套白狼。四川籍被害人张某某在看到被告人梁某某发布的信息后,就私信到了梁某某。
被害人张某某向被告人梁某某以每个0.8元的价格购买6万个普通一次性口罩,并分三次向被告人转账48000元。被告人梁某某在收到货款后向被害人张某某提供了虚假的快递单号,随后将被害人拉黑拒绝联系,部分钱款被梁某某用于赌博。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名义,利用网络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而且此行为危害疫情防控工作,酌情予以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疫情当前,还借机敛财实则令人生厌,被告人梁某某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对自己的行为也深深自责。
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在防疫期间,有不法分子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名义,骗取公私财物,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海港:“一定要通过去药店或者是正规的电商网站来进行购买,不要轻信朋友圈快手、抖音等个人宣传,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