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一美食广场老板“跑路” 经营商户损失惨重
2020年03月14日08:57 来源:宿迁广播电视总台
很多人开店都愿意选择到综合体里面,借助广场的品牌吸引人气。市区就开了一家美食广场,很多商户在那儿租了铺子卖小吃。可是,这生意还没做多久,美食广场的老板就消失不见了,大伙儿之前交的押金也要不回来了。
开业二个月就关门 经营商户损失惨重
据了解,该美食广场位于市区西湖路苏果平价超市西侧,名叫研响美食广场,去年11月份,王先生交了2万元押金入驻商铺经营麻辣烫生意。“(去年)他们在门口有个招商的,我看到了,我说这个位置还不错,然后就来咨询一下,只需要我们商户交保证金,我感觉还不错就来租了。”市民张先生说道。
头一个月,张先生收入五千多元,可第二个月美食广场就没有给商铺正常发钱,而且直接处于关门状态,导致10多户商家受到损失。张先生介绍,这家美食广场内部关系比较复杂,实际投资人和法人,包括具体管理的人员并非同一个人,目前投资人电话停机,记者只能电话联系上了参与美食城管理的王先生了解情况。
研响美食广场管理人员王先生:“广场是一个叫李某实际投资人和他的姐夫叫张某,他(张某)是该广场的法人,李某聘请我来招商运营,在开业不到两个月的时候,投资人跟法人不知道什么原因,就不来店里了。”
涉及合同纠纷 律师建议诉讼解决
王先生说,实际投资人李某因为征信问题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找了自家亲戚张某做法人,李某租下这个广场每年租金50多万元。然而,招商押金只收到了30多万元,加之装修费用,以及员工、水电开支等,花费已经超出房屋租金。“最起码投资了60多万,当时因为经营不善,所以才导致后期的问题,营业款在张某的卡上面,可能被李某取走了,大概多少钱?我就是几万块钱。”研响美食广场管理人员王先生说道。
广场关门,受损失的商户们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经过调查,证实法人张某在办理该广场营业执照过程中,提供了虚假的租赁合同。执法人员介绍,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提供真实有效信息,并签订相应承诺书,显然,登记法人张某并未进行如实登记。
记者从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楚分局了解到,张某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办理注册登记,违反了《个体户工商管理条例》第3条的相关规定,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据律师介绍,这起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在民事活动当中,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后,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进行维权。“如果说实际的经营者和出租方,并不是完全一致的,我们认为,相关的租户可以向实际经营者,也可以向表面上面的合同方主张权利。”律师王向阳说道。
编后:因为经营不善,就一跑了之,显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希望相关人员能够主动出来解决问题,我们也提醒大家,签订相关合同之前,也要认真核实对方信息,避免后期发生纠纷,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