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80后”夫妻网售“有害”减肥产品被判刑
2020年04月04日08:55 来源:宿迁广播电视总台
服用减肥产品迅速瘦身是当下不少女性减肥的一种方式,这也让一些人打起了女性瘦身产品的歪主意。今年3月底,80后夫妻高某、张某就因销售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快速减肥产品,被泗洪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被告人高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被告人张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4万。
今年3月27日,泗洪县人民法院审判的这起案件还要从三年前说起。2017年,被告人张某在网上购买三无产品减肥胶囊,服用瘦身效果很好,于是当年4月份,张某便和丈夫高某一起将该三无产品胶囊包装生产成快速瘦身产品“2天瘦”和“特效内供(迷姿)”在网上销售。“因为自己当时比较肥胖,所以说就买回来试一下,然后买回来之后自己吃了之后就变瘦了,然后就开始跟着上级卖这个减肥产品”被告人张某说道。
其实这种三无产品减肥胶囊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西布曲明,而这种物质被明令禁止在食用产品中添加。但是,为了牟利,高某、张某夫妇对此置若罔闻,依然生产销售,直至2018年11月被公安机关查获,期间共违法所得10万余元。“两名被告人为了牟取非法利益,采购三无减肥保健食品,并且明知其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然向不特定消费者进行销售,并牟取利益。”审判长陈孝峰说道。
2019年7月10日,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高某、张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产品罪向泗洪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于自己的罪行,高某、张某供认不讳,并按照泗洪县人民检察院要求在媒体上公开道歉。“现在自己意识到之前犯下的错,希望所有爱美之人,减肥不要去买这些减肥药物去减肥,还有对自己之前的行为给大家道歉,因为自己的无知犯下了这种错,我也愿意为自己去承担自己犯下的错。”被告人张某说道。
编后: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靠坏门邪道牟财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该案件也警醒广大女性,减肥瘦身一定要科学,千万不要盲目购买减肥产品,否则,危害的将是自身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