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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 农民工工资不按月发放将罚款5到10万元

2020年04月04日08:56   来源:宿迁广播电视总台

  为保障农民工和施工单位合法权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今年1月份,国家发布相关条例,规定从五月一日起,农民工工资不按月发放的,将被罚款5到10万元。

  4月3日上午,记者来到一家工地上看到,工人们正在紧张忙碌,陈建国是这家施工单位的一名员工,已经从事这个行业10年了,陈建国之前一直都在山东工作,遇到过拖欠工资的问题。“正常拖几个月,心情肯定是等用钱,肯定是着急的想拿到工资。”员工陈建国说道。

  记者了解到,2020年1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发布,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在《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八条规定:未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此《条例》正式明确了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应担的责任,对于陈建国所在的施工方,早在新政策实施之前,就已经开始这样做了。“对于企业员工工资保障,我们公司设立了专门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的进行发放,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场前一律签订劳动合同,给员工办理工资卡,每月足额发放该月工资。”施工方负责人丁帅说道。

  企业要求所有员工在上岗前都要完成实名制登记,进场前必须要打卡上班,下班以后也要进行打卡,便于计算每个员工的上班工时,对于新进员工也会在第一时间办理所有的手续。“新进场的员工我们一律是先签订劳动和同,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我们会告知他把这个所有的权益,农民工自身的权益进行告知。”施工方负责人丁帅说道。

  对于施工方,新政策的实施也更有利于他们进行内部的管理,大大的减少了矛盾的发生。“确保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是保护施工企业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施工方负责人丁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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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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