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食用陆生动物名单”征求意见发布 狗肉或被禁食
2020年04月15日08:34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4月8日,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录》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列入《目录》的动物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换句话说,列入其中的就可以吃,未列入的就不可吃了。而我国自古以来的六畜之一的狗并不在其列,也就是说狗肉或被禁食,引发大家讨论。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明确畜禽是指经过人类长期驯化和选育而成的家养动物,并列出了31种可用于食用、毛皮加工、药材等商业利用的畜禽,其中包括18种传统畜禽(上字幕,不配音。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火鸡、鸽、鹌鹑等。)13种特种畜禽(上字幕,不配音。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珍珠鸡、雉鸡、鹧鸪、绿头鸭、鸵鸟、水貂、银狐、蓝狐、貉等。)这意味着畜禽与陆生野生动物有了明确的法律边界和严格的科学边界。
宿迁市特邀人民建议员曹志成说:“目前这个目录虽然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是呢,它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进一步科学的,界定可食用动物和野生动物这样一个界限,同时也是为了更加规范我们国家的畜牧,畜禽产业链的整个链条的发展。比如说31种动物,它完全可以满足我们目前的这种消费需求,但是有些动物之所以没有纳入这个范围其实就是为了进一步的来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
在这份名单中,关注度较高的狗,没有被列入其中,这意味着狗肉或将被禁食,农业农村部在说明中回应,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对此,有些市民表示支持禁食狗肉。
不过,由于狗肉在我国很多地方都是传统特色食品,对于禁食狗肉很多市民也提出了反对意见。
在市区一家狗肉店,老板表示前几天也听说了这份征求意见,他们家的狗肉都来自正规的肉狗养殖基地,他认为禁食狗肉不应该一刀切。
狗肉店老板说:“我们中国吃狗肉有几千年的传统了,有些人喜欢吃,我们应该支持他,尊重他,有的人不喜欢吃我们也应该支持他,尊重他,我们狗肉店都开了三十多年了,使用的都是健康的,经过正规渠道来的狗肉,保证质量的。”
专业人士认为,政府部门发布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之所以不把狗列入,主要还是因为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
宿迁市特邀人民建议员曹志成说:“其实目录上很明确的说道它已经成为了人的伴侣,更多的就有消费的伦理道德的这个因素在里面。”
据了解到,这份目录目前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如果您有什么意见或建议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1.电子邮件:zysxzc@agri.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畜禽种业处(邮编:100125)。
3.电话:010-59191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