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重拳打击酒后危险驾驶 13起案件14名被告集中审判
2020年04月30日08:31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机动车保有量越来越大,开车上路的人也越来越多,所以安全规范行车很重要。4月28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13起危险驾驶案件,其中醉酒驾驶依然是违法典型。
2019年8月24日晚上11点左右,被告人张某酒后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搭载被告人伍某沿宿迁市区青海湖路由西向东行驶。期间,张某将车辆交由同样饮酒的被告人伍某驾驶,伍某驾驶摩托车不久后,撞到右侧绿化带,致车辆受损,二人受伤。
经鉴定,被告人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8mg/100ml;被告人伍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5mg/100ml,二被告人均达到醉酒标准。
经过一个小时的庭审,被告人杜某、张某、伍某、于某汤某等14人,被判处拘役两个月至三个月,罚款两千元至四千元不等。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王丽娟说:“重视程度不够,有的人会存在侥幸心理。目前来说危险驾驶的犯罪还是比较多。能把它开庭集中审理,集中的起诉。这样提高我们诉讼的效率。节省司法的资源。”
据了解,危险驾驶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后果严重,醉酒司机肇事后,除了要面临刑事处罚,商业保险拒赔,肇事者将会在经济成本、人身自由、被单位辞退、信用评价等方面受到联动惩处。
行车在路上不仅是个人行为也关系到他人安全,所以无论何时危险驾驶的侥幸心理不能有,大家都能遵纪守法,才能有安全的行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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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震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