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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礼物”:宿迁向16名劳动者发放41万元执行款

2020年05月01日08:58   来源:宿迁广播电视总台

  付出劳动支付相应报酬,这是对每一位劳动者最基本的尊重。然而有些单位却无视这一点。五一劳动节到来前,宿豫区法院执行局开启了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并将执行来的41万款项全部发还给了劳动者。

  在宿豫区法院执行局一楼大厅,16名申请执行人正在等待领回本属于自己的血汗钱。张祥才在宿迁一家化纤公司工作,2018年2月7日,张祥才上早班时发生事故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为:脑震荡、胸椎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工伤,经过劳动仲裁,公司应支付张祥才工伤医疗补助金50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000元等共计13万余元,可公司却迟迟没有动静。

  张祥才于2020年1月2日申请执行,立案后宿豫区法院依法对公司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发现没有可供执行财产。随后,依法对其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将公司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其法人进行限制高消费。这下公司法人着急了,主动和解,将11万余元偿还给张祥才。

  同样,宿豫区中通社区的丁侠受雇于宿豫区一家学校,2017年丁侠在工作过程中滑倒受伤,随机被送往市中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左桡骨远端骨折等构成人体损伤十级伤残。因赔偿协商未果,丁侠诉至法院,赔偿费用共计九万余元,从执行到拨付执行款,仅用时不到6天。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集中解决一批追索劳动报酬、劳动争议类执行案件。此类案件虽然大多标的额不大,但每一笔钱都凝聚着劳动者的血汗。“应该说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尤其是劳动者权益保护这方面,我们法院一直予以重视,也通过我们的劳动为劳动者奉献我们自己的努力,向劳动者致敬!”宿豫法院执行局局长马柏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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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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