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销售13000多粒有毒保健品 17名不法分子被审!
2021年01月23日08:31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提起保健品,总给人一种“不安”的感觉,尤其是各类的宣传语千篇一律,真假难辨。1月21日,宿迁市宿豫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被告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性保健品中含有违禁品,依然对外销售13000余粒,性质十分恶劣!
据了解,被告人张某某在利益的驱使下,前往外地购买了一批非法“红金伟哥”、“男子汉”、“冬虫夏草”等性保健品,明知性保健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下,还分销到马某某、袁某某等十多人的药品销售处进行售卖。今年61岁的被告人马某某对此虽然知情,但是见获利巨大,便也偷偷售卖。
经检测,张某某等17名被告人售卖的性保健品含有西地那非、他达拉非药物成分违禁品。
宿迁市宿豫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单迪说:“上述17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下刑罚并处罚金。”
17名被告人对公诉人起诉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表示认可,并当庭认罪认罚,法院将对案件择期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真的令人气愤。咱们也要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从正规途径购买,防止被骗损害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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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宇 ,见习 李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