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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保期间商品损坏,商家不予处理,怎么办?

2021年03月15日08:58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每当购买电子产品、家电的时候,商家都会赠送一年左右的维修险,顾客也可以再购买延保险,延长质保时间。如果是在延长质保期间内,商品受到损害,按理来说,可以将商品送到商家免费维修或是商家赔偿修理费,但是,如果遇到商家不按照维修险进行赔偿的情况,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呢?

  今年二月份,市民陈先生在广东通过网上购物,购买了宿迁市一家店铺的手机,因为是二手手机。所以,陈先生特意买了延保险,延保时间为一年。但是手机刚使用一个月,屏幕就出现了一些故障了,陈先生想找商家进行维修,却被告知不在他们的保修范围之内。

  市民陈先生说:“找到他们帮我去维修,想走保险吧,他们说我的摔的是人为,不包括在这里面。买的时候是全保,他们现在说不给我维修,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

  因为商家一直是置之不理的态度,再加上是网上购物,陈先生维权更是难上加难。随后,记者也走访了市面上的电器商场,发现不仅仅是手机,各种家电现在都有相应的延保服务。

  五星电器销售经理孙娜说:“我们的延保现在是国家规定的,电视机整机是一年,屏是三年,我们现在从去年开始之前是没有的,叫做意外保障,之前只是一个性能,现在是加意外保障,现在是最长的年限,是在国家三包法的基础上,可以延长整机到4年,屏是6年。”

  在延保期间,如果电器出现损坏,按照规定,消费者可以随时联系商家,商家也应在法定的检测部门检测完后,对产品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五星电器销售经理孙娜说:“你买了我们的保修服务,和我们在国家三包法之内享受的服务是一样的,甚至是升级的服务。比如说国家三包法规定,同一个质量问题三次修补好,第4次换新机,但是买了我们这个延长保修服务,上门三次,第4次,我们就可以给你换新机了。”

  按理说,多花钱买了延保服务就应该享受更好服务。那么,像陈先生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记者也采访了法律人士。据介绍,所谓的商品延保服务,是指在商品规定、约定的维修责任外或期限外,服务经营者单独向用户提供的对商品包修或保修的一种服务。如果消费者在延保期间物品损坏,而商家拒绝赔偿,消费者可以通过延保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律师高阳说:“这种情况,商家的行为构成合同违约,消费者可以依据《民法典》合同编号第八章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同时,律师也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电子产品、电器时,要去正规商店购买,如果要购买延保服务,一定要签订合同,并将合同保管好,这样才能在需要维权时,提供有力证据。如果是网络购物,也一定要详细了解延保内容,防止后期出现问题,无处维权。

  商品有质保是所有消费者都关心的问题。不管是质保期内还是延保期内,大家在商品购买前,一定要仔细了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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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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