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泗洪交警4天5夜千里追凶
2021年03月21日08:53 来源:泗洪电视台
都说车祸猛于虎。3月8号,宿迁市泗洪县一辆无号牌专项作业车在235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147公里一交叉路口处时,撞到一辆电动自行车,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肇事人王某驾车逃逸。由于当时下着雨,现场遭到了破坏,给警方调查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事故发生在当天下午6点多,在235国道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被后方驶来的一辆无牌的专项装载作业车,撞倒在地,造成电动车驾驶员杨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逃离了现场。
由于,235国道平时车流量比较大,再加上当时是下雨天,地面有积水,肇事车辆没有留下任何有效信息。民警随即就决定兵分两路,一组迅速对案发周边监控进行调取、核查,一组对周边住户进行走访、了解情况。
在民警走访到事发地路东侧几百米外的一饭店时,店内监控里可以隐约看见案发现场的监控,初步确定了三辆存在嫌疑的车辆。警方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连夜出差山东临沂、河北邢台、河南洛阳等地,沿途辗转2000余公里,找到了其中两辆存在嫌疑的车辆。
据了解,通过这两个嫌疑车辆其中一辆车的行车记录仪调取,民警发现在18点17分,看到一辆专项装载作业车,出现在当时的事故现场,离被撞电动自行车仅有十几米的距离。再结合之前调取的另一辆事故发生后经过现场的轿车的行车记录仪可以看到这个电动自行车被撞倒在路东边,专项装载作业车停在被撞倒电动自行车仅有几米的位置,由此可以判断,无牌照抓机专项装载作业车的嫌疑更大。
确定这辆有着重大嫌疑的专项装载作业车之后,办案民警通过逆向追踪对该车辆来车方向进行追踪,最终在安徽省明光市境内发现了肇事嫌疑车辆位置,从而锁定该车车主王某,并成功将其抓获。
经审查,王某当天驾驶肇事车辆为某木材加工厂搬运货物,回家途中将前方的电动自行车撞倒导致电动车车主当场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泗洪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员在道路上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